节能安装工程意向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投资建设的“ ****** 工程”建设工程节能型安装项目进行协商,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制定如下意向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范围及拟定开、竣工周期:
1、施工内容为,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安装内容。但,甲乙双方约定除外的单项工程项目不计。
工程总承包(不包括甲方设定的除外单项工程项目:桩基、消防、电梯、门窗、石材、阳台护栏以及小区范围内的绿化、路面硬化、照明设施等)。
新型节能项目,由乙方承揽制作,工程造价材料选择与供应等另行订立合同约定,该合同由甲乙双方另议。
乙方独有的技术以及专利产品将甲方所投建项目采用环保节能型建筑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2、乙方依据四节(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四新(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结构)施工理念,是本项目力争达到全省节能环保型建筑工程。
3、本项目为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专项示范项目建设。乙方将采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沿路滩涂园林绿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民居建设集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新技术,积极引导绿色建筑的建设。
4、拟定开工日期为本年度的六月中旬。开工后至竣工,工期天。滞后交工,每天承担违约赔偿金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三(3‰)。
二、承包性质:
1、本合同为固定价合同。在特定工程项目范围内,由乙方包工包料。
2、其材料选定与价格,以清单报价方式,由甲方认质、认价决定选用。价格以西安市建委定额站发布的同期信息价格综合确定。
3、钢材由甲方供应;其他材料的确认由甲方认质认价,同等价格条件下,甲方材料享有优先使用权。对于乙方选定的材料,经甲方同意使用的,必须留样封存。对于甲方选定和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改变、替换。
三、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拟为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15,000,000元)。以实际工程量计价为准。
2、工程造价依据参数:水、电以2009年度定额为依据。但该定额执行后,已明令取消的计费项目,不得列入计费参数。间接费;措施费;利润,按清单综合单价。但大型设备调运费与人工远征作业费所包含的内容,不计取工程造价。
3、最终工程总造价。在以上款所设定的工程造价参数,计算工程造价的前提条件下,下浮工程造价总额的百分之八,为最终工程总造价。
4、以固定价,计价结算方式结算。(即固定价;清单综合价;定额站发布的造价信息价综合确认。如定额站发布的造价信息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时,以市场价计定。)并以固定价合同方式,完成合同的签订。
5、工程变更及现场发生的工程签证,计价与结算方式。仍以本条第一款选定的计价参数为依据,并执行下浮百分之八为最终工程总造价的计价约定。
6、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预留。
7、保修期按相关建筑规定执行。
四、协议履约保证金:
1、双方协商就本协议履行的必备前提条件为,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1,200,000元)协议履约保证金。
2、该协议履约保证金,于正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协议履约保证金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1,200,000元)。
3、逾期不交,本协议即行废止。甲方即可单方终止并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履约保证金,甲方于开工之日后,分期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超期返还,甲方应承担月利率2分的违约赔偿责任。
5、协议履约保证金乙方付清后,甲方保证乙方取得工程中标人身份。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赔偿所得利息损失,以月利率2分计算。
6、若乙方全额交付协议履约保证金后45天内甲方仍不能开工,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全额返还协议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承担上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后果。
五、工程款的支付:
主体未封顶前,按工程形象进度的预算造价拆抵后计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先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据工程发票后,以先发票后付款的结算方式解付。
第一次付款:于工程全部基础完成后,附加全部基础上两层完工验收后,按预算造价拆抵后的百分之八十(80%)计付;
此后,全部基础上再行各递增五层,完工验收后,按预算造价拆抵后的百分之八十(80%)计付;
待全部基础上再行各递增加至拾五层直到封顶,按预算造价拆抵后的百分之七十(70%)计付;但封顶完工验收后,仍按预算造价拆抵后的百分之八十(80%)计付;
上系结算付款,仅限于一期工程。
工程量计量作为付款依据。但工程量的确认与计量时,甲方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计量。
六、乙方不得将此工程,以任何理由及方式转包或转让他人。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即视为乙方退出施工现场,且甲方,可单方迳行终止并解除协议及合同。
乙方必须保证按期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否则,因此引发工地停工或政府处罚等,一律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并同时向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的经济责任。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实际发生额,最高不超过五倍计算。
乙方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申报和完税。
七、此协议约定条款,为合同条款的定立效力依据。腐败预防责任追究,相互在合同中完善。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选择诉讼方式。由法院裁决。
九、乙方对此承担保密义务,对外泄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二十万元人民币(¥200,000元)。
十、安全责任: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必须具备甲方认可的建筑资质资格。否则,即为违约,对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并解除本协议。
于本协议订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十二、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
甲 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