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安全合同书
甲方: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设备安全和车辆的安全运行,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签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开工前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JTG H30-2004<<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并按要求制定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保障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乙方在养护维修作业中要严格遵照JTG H30-2004<<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黑龙江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工作制度》的要求进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设置各项交通安全标志,按已制定的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保障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