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生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
为了搞好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为毕业生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强毕业生顶岗实习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针对当前顶岗实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两方,甲方为学校,乙方为学生。
第二条:毕业生顶岗业实习安全期概念是指:学生未达到毕业时间,即在毕业前(毕业当年的6月1日前),由学校组织或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到某单位顶岗实习的,自离校之日起至毕业当年的6月1日止。安全内容主要指:学生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第三条:外出顶岗实习毕业生自离校后,安全期内,由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有关的劳资及安全协议。此项工作由学生本人与实习单位负责办理。
第四条:由学校负责组织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在安全期内,由于实习单位的责任,造成学生安全问题,由学校和学生共同向实习单位方追究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如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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