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应做好以下工作:
1.科学评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也有人将其后两项含在生物能源中)等。
对一个城市(有时包括其周边地区)可获得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数量、质量、开发利用条件、利用系数的评价和利用潜力的科学评估,是利用的基础。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因种类繁多,集中度低,利用条件也各不同。现今水能、核能等已列入商品能源,在国家统计中列入能源核算体系,进行产业化利用,其他能源均尚未列入。显然,对水电、核电以外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潜力估算,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2.合理规划不同政策和资金投入下的利用规模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可获得量、当前利用量与政策相关和资金投入量密切相关。以生物能为例,秸秆、畜禽粪便和林木薪柴等可收集利用的数量及其可作为沼气、秸秆发电、气化液化等利用的规模,不仅与农业政策有关,而且与政府给予的资金、技术支持有关。为了构建城市低碳能源体系,需要合理规划近期、中期和远期以及低投入、中投入和高投入情景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及其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一般可设为高、中、低三个方案。以确定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和时序,以及所需的资金投入量。
3.能源结构低碳化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