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要求:
1、排水立管上应设检查口,其间距不宜大于10m,当采用机械清通时不宜大于15m,但在建筑物的底层和顶层必须设置。
2、立管上检查口的中心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0m,与墙面成15°夹角。检查口中心应高出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
3、立管上如果装有乙字管,则应在乙字管上装设检查口。
4、在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的一定距离处,应设清扫口,其最大间距符合规定。
5、当排水横管连接卫生器具数量较多时,在横管起端应设置清扫口。
①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的排水横管。
②连接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排水横管。
6、在水流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清扫口。
7、管径小于100㎜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的尺寸应与管道同径;管径等于或大于100㎜的排水管道上设置的清扫口,其尺寸应采用100㎜.
8、污水立管上的检查口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排水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按规定确定。
9、清扫口不能高出地面,必须与地面相平。污水横管起端的清扫口与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15m.
10、不散发有害气体和大量蒸汽的工业废水排水管道在下列情况下,可在室内设检查井。
①在管道转弯或连接支管处。
②在管道管径及坡度改变处。
③在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生产废水不宜大于30m;生产污水不宜大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