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式者10天;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坚程和日期批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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