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节选内容如下:
五、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为顺利完成( )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科技研究开发项目( )课题,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共同遵守的依据
第二条 任何一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甲方负责按合同进行经费核拨与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指定时间检查乙方课题实施情况;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承担的课题任务,并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向甲方、丙方如实提交上年度执行情况,逾期不报,甲方暂停拨款。
第三条 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应按合同规定将经费拨给乙方,并逐年按合同规定核拨经费。如因研究进度加快或延缓,或某些不可预见因素,如省财政计划改变等,对提供经费时间可作相应改变。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帐,不得挪用,并接受甲方监督。如果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或经甲方检查确认计划进度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可决定减拨或后续经费,情节严重者可停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第四条 乙方撤消合同,或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而使合同不能执行时,甲方可决定减拨或停拨本课题后续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见附加条款)。情节严重者,除追缴全部经费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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