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消除危害,发展生产的原则及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是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依据,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 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月检查: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公司办组织进行。
周检查:由生产厂厂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日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员对本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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