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原省经贸委、省发
改委《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
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的通知>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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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鲁财税〔2008〕48 号)和原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
局、省政府节能办《关于做好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购置使用确认
工作的通知》(鲁经贸资字〔2009〕123 号),我们组织有关专家
对各市申报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进行了审核,确认中国联合网
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等100 家企业购置使用的326 种
设备符合国家《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要求,现予公布。
各市要加强对企业节能节水设备的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