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2005),根据北
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1.0.3 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按本标准进行。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性能,提高采暖、空调、通风设备及其系统的能效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余热回收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条件下,有效地降低采暖、通风、空调的总能耗。
1.0.4 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透明幕墙 Transparent curtain wall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2 可见光透射比 Visible transmittance
透过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无因次。
2.0.3 建筑物体形系数(S) Shape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的面积。单位为m2/m3。
2.0.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法 Methodology for building envelope trade-off option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指标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围护结构冬季采暖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方法。
2.0.5 窗墙面积比 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某一朝向的外窗总面积,与同朝向墙面总面积(包括窗面积在内)之比。无因次。
2.0.6 遮阳系数(SC)Sunshading coefficient
实际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3mm厚透明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之比值。无因次。
2.0.7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采用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法时,作为计算围护结构冬季采暖能耗用的虚拟建筑,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但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值。
2.0.8 设计建筑 Designed building
正在设计的、需要进行节能设计判定的建筑。
2.0.9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和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and average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outer-wall
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与热桥部位传热系数按照面积的加权平均值,为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单位为W/(m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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