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招标文件(远安县供电公司办公营业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
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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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概述
第二章 招标公告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封装.递交与修正
三、投标报价
四、开标、评标、定标
五、签订合同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采购清单
第五章 合同原则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各种附件
第一章 招标文件概述
1.招标文件概念、功能和适用范围
1.1.本项目招标文件是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面向投标人系统阐述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招标投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的规范性文本。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和指南。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招标文件的构成
2.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概述、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招标需求、合同格式及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及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书面澄清、答疑、修改等补充文件构成。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
3.1.投标人若认为本招标文件有差错,或对其内容有疑问之处,可于投标截止日期七(7)天以前书面提请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必要时还会组织相关专家举行答疑会,并形成书面文件。书面答复内容将同时发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根据需要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文件书面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补充文件后须尽快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以确认收悉。
3.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等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3.4.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修改文件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纪要和修改文件为准。
3.5.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等补充文件的内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