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医院拟进行10KV配电工程建设,现已具备开工条件,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中心医院10KV配电工程。
2、工程概况:该工程包含新建10kV配电站工程和供电高压线路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目前具备开工条件。
3、建设地点:分别自市 路变电站和市 路变电站至 中心医院院内中心配电室。
4、建设单位: 中心医院。
5、设计单位: 。
6、质量监督和验收:由 市供电局负责工程整体质量监督和验收。
二、招标要求
1、本工程拟邀请三家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外,其他资质的另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及配电工程(图纸已注明)。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工程工期要求:分两期施工,每期60日历天完工并送电,共120天。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设备采购安装。
7、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8、投标人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在投标截止日期4日前,招标人随时可能会以书面的方式澄或修改招标文件,其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10、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或有存在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内容,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