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二、《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是指导招标人编制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的示范性文本。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的大小、难易程度,在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三、《设计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可参照执行。本《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中的设计要求及成果要求等主要针对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包括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各种市政管线等)情况较为复杂、各不相同,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设计要求和成果要求。
四、编写依据:
国务院各部委有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主席令第21号,2000年1月1日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3号令,2000年5月1日施行)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国家计委4号令,2000年7月1日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国家计委5号令,2000年7月1日施行)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82号令,2000年10月18日施行)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2001年7月5日施行)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29号令 2003年4月1日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委令第2号,2003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