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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山东省潍坊市空气环境质量,按照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美丽潍坊建设的意见》,潍坊市财政部门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拆除改造2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据了解,2015年市级资金1560万元已拨付县市区,支持拆改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11台,锅炉总吨位195吨/小时,进一步改善提升城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