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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12家试点企业直接与电厂“讨价还价”

   2016-01-09 台州商报 2890
核心提示:近日,海正与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国网台州供电公司,签署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配电服务

近日,海正与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国网台州供电公司,签署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配电服务的合同。海正再一次进入全省直接电力交易扩大试点企业。目前,台州共有12家企业被列为试点单位。

在2014年11月,省经信委实施全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我市的海正、巨科铝业两家企业入选。参与试点的企业有两大优惠——不停电和价格优惠。具体地说,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可以参与议价。交易由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提供信息平台,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通过信息平台申报电量和电价,寻找交易对象,达成交易合同。而直接交易的价格,则完全由双方自主协商决定,不受第三方干预。当然,双方都必须服从电力调度统一管理,认真做好调峰、调频和有序用电等工作,以确保全省电力运行安全稳定。

通过这一模式,2015年,海正台州厂区折算下来,节约了300多万元资金。

“用电企业与发电厂直接交易,实现电力直供,这是互惠多赢之举。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可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电力市场化进程,促进输配电价机制的建立。作为用电大户,我们对模式的出台拍手叫好,这真是一个很好的举措。”海正副总裁陈正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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