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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完成工商业电价调整工作

   2016-01-12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3120
核心提示: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6]1号)文件通知要求,自1月1日起,江苏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6]1号)文件通知要求,自1月1日起,江苏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3.12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近日,为确保此次电价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确保新电价政策迅速落实到位。

为此,国网江苏电力迅速拟定电价调整工作方案。细化电表采集、在途业务清理、宣传资料更换、舆情与投诉监控等工作安排,确保调价过程准确顺利。严格把控调价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未实现远抄或远抄补采失败的,及时安排现场补采,同时强化电费核算与发行管理,做好营销系统测算验证,确保差错不出门。同时,该公司全力做好电价调整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调整95598知识库、自助交费终端、营业厅销售电价格表、宣传资料等相关信息内容,对于重要客户安排人员上门告知,及时处理咨询投诉,确保客户及时掌握电价调整信息,化解服务风险。

截至1月6日,国网江苏电力已完成354万户工商业客户的特抄工作,手机APP“电力一点通”点对点向工商业客户推送电价政策消息10.3万户,充分展示了江苏公司营销优质服务能力和责任央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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