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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价5毛5物业收5毛8 多收部分或是维护费用

   2016-01-15 城市信报 3140
核心提示: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现在青岛市执行阶梯电价最低阶价格不到0.55元 ,但是在城阳区夏庄街道的宏业小区里面的电费执行的是0.58元每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现在青岛市执行阶梯电价最低阶价格不到0.55元 ,但是在城阳区夏庄街道的宏业小区里面的电费执行的是0.58元每度,并且每个月都要到一个地方交电费,这让部分居民感到十分不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落实清楚。

记者联系上王先生的时候,他对此事还是十分疑惑:“我们一直住在这个小区里面,从一年多以前就是一户一表,但是后来这个地方就来了物业,物业代收水电费 ,物业的人到家里来抄表,抄完表之后让我们去缴费,每次交电费都得去物业的办公室,并且每月都必须交一次,如果不交的话就会给住户断电,并且缴费延期的话 ,就得缴纳滞纳金作为罚款,缴费之后还是给我们收据的,但是收据上面的电费都是按照0.58元每度给算的,但是据我所知,在青岛市的电费缴纳标准一般都到不了0.55元,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就有点怪了,不知道他们收的这些钱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记者了解到,新的阶梯缴纳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阶梯电价实行范围为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根据政策,居民生活用电根据每户每月用电量的多少划分阶梯。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至40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第一档电量已覆盖91%以上的一户一表用户,第三档占比不足2%。王先生对此也产生了质疑:“我们这些居民平时用电应该都是用不了那么多的电,应该是按照0.55元的标准来收的,真不知道为什么要多出这三分钱的电钱……”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了电力部门的客服热线95598,工作人员表示物业代管小区供电公司是干涉不到的,而用户想要绕过物业自己去供电公司缴费也是不大可能的,因为整个小区只有一根线,这种情况如果对电价觉得不合理可以由业委会与物业协商,让其公布向供电公司的交费明细,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情况。

对于此事,记者随后试图联系宏业小区的物业,但是一直都没有打通电话,而记者调查了解到,像小区物业代收电费的现象,在很多小区都存在,而大多数物业公司给出的理由则是按照小区的供电模式,变压器每年都有一定的维护费用,另外变压器通往业主的线路也有一定的损耗,电力部门抄录电费都是在变压器边的电表,如果全部按居民用户家中的电表收费,物业公司这一项的收支情况都要亏损。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要进一步落实调查,建议小区当中代表居民的业委会来与物业进行协商,先要求物业对相关费用的情况进行公示,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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