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阶梯电价简介
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我国开始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
二、阶梯电价实施范围
国家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电户。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三、阶梯电价结算周期
以年用电量为计费周期,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计满12个月的用电量作为计算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电费采取按抄表周期预结算、年度清算方式。年度用电量未达到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四、居民阶梯电价电费的计算
将居民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总用电量=第一档用电量+第二档用电量+第三档用电量
第一档电费=第一档用电量*第一档电价
第二档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电价
第三档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电价
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五、现行标准
居民阶梯电价:一档:月用电量在180千瓦时及以内;二档:月用电量在181-280千瓦时,每千瓦时提高0.05元;三档:月用电量在281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