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决定对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内容提到:规范使用加价电费资金“因实施阶梯电价政策而增加的加价电费,10%留电网企业用于弥补执行阶梯电价增加的成本;90%留给地方政府用于奖励水泥行业先进企业、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自行降低对水泥企业的用电价格。”
另外还提到“原对淘汰类以外的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实施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这个通知内容主要是奖励水泥行业转型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特别是在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调整方面,打击落后的长期亏损的水泥企业。此举是为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