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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5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6-01-22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780
核心提示:从山东省人民政府获悉,1月2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介绍该省2015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参加发布会的新

从山东省人民政府获悉,1月2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介绍该省2015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参加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强主持。

下面是董秀娟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辞。

各位领导、来宾,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环保厅向出席今天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关心环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发布2015年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执法情况以及临沂市被环保部约谈后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情况及落实“水十条”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7mg/L和0.91mg/L,比去年同期改善了2.4%和5.8%,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省COD和氨氮浓度分别改善19.8%和56.3%,顺利完成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中确定的“‘十二五’末水环境质量改善20%以上”的目标。四大流域中,淮河流域COD和氨氮改善明显,特别是氨氮浓度均值已达到地表水Ⅱ类;半岛流域氨氮出现较大幅度改善。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由于上半年曾出现较严重的污染反弹,导致全年水质出现小幅反弹,但幅度均在5%以内。

全省17市中,日照、菏泽、枣庄、济宁、济南、泰安、德州、莱芜、临沂、青岛、淄博等11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潍坊市,为21.7%;日照、莱芜、菏泽、临沂、烟台、泰安、淄博、济宁、枣庄、东营、青岛等11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为19.4%。

(二)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情况

2015年初,省政府确定了“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作为、务实推进、攻坚克难,省控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仅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1个断面水质尚未全面达标(COD达标、氨氮超标0.95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三)落实“水十条”工作情况

“水十条”是继“大气十条”发布后,党中央、国务院在环保领域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正式同意印发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备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20年、2030年和本世纪中叶跨越35年的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恢复目标,在确保完成国家“水十条”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山东流域治污实际,按照“治用保”流域治污思路,提出了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等三大类、10项重点任务;同时,按照“构建一个格局、发挥五种力量”的思路,提出了六大类、15项保障措施,推动《实施方案》落实。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编制细化各类行动计划及治理方案,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编制实施重要饮用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确保城乡饮用水和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编制实施全省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巩固提高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推广马踏湖生态保护试点经验;编制实施造纸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继续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及沿河垃圾长期堆存问题,配合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编制实施全省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行动计划,推动示范工程建设。

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生态补偿情况及工作进展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6μg/m3,同比改善7.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1μg/m3,同比改善7.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5μg/m3,同比改善23.7%;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1μg/m3,同比改善10.9%;“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14.7天,同比增加了15.1天;重污染天数为29.9天,同比减少了4.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46,同比改善7.9%。

(二)生态补偿情况

2015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3261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1971万元,合计发放11290万元。全年临沂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1471万元;德州市和聊城市获得的资金最少,为310万元。

(三)工作进展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基本建立。201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召开3次常务会议、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别与17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动实施了省会城市群联防联控机制,基本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2.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的约束性机制稳定发力。一是干部考核。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年度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有效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信息公开。坚持每月公布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改善幅度排名,公开全省大气污染源达标情况和环保监管情况。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共8000余家涉气排放企业公开了相关信息,三是项目限批。对上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且季度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实行涉气建设项目从严审批。2015年,先后对3个市实行涉气建设项目限批。四是责任追究。2015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对6936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64起。

3.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一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国家下达我省“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任务目标分解到17个设区市。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外电入鲁”、特高压输电工程等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15年底,我省新能源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为10.3%;全省天然气利用量达100亿立方米,可替代煤炭消耗1863万吨。三是淘汰落后产能。2015年以来,共关停小火电机组86万千瓦;淘汰燃煤小锅炉6161台,共计8724.9蒸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炼铁产能119.4万吨、炼钢产能465万吨、焦炭产能40万吨。四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分类分批对701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项目2738个,约占项目总数的39%。

(2)工业污染治理。一是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41台燃煤机组(合计装机容量1464万千瓦)、3台燃煤锅炉达到燃气机组(锅炉)排放水平。二是标准引导作用逐步加强。2015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截至目前,我省列入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各类重点治污项目已全部完成,全省完成脱硫再提高、脱硝改造和除尘再提高的火电机组分别达到2105、5488、373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30%、79%、54%。

(3)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一是顺利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淘汰黄标车116.5万辆,完成率为100%;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99101辆,完成率为100%。二是按时完成油品升级工作。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省成品油质量检查和加油站清理整顿,有效保障了车用油品质量。

(4)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截至12月底,全省城市和县城规模以上工地,绝大多数工地落实了工地围挡、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和清扫保洁等扬尘治理措施,96.5%的规模以上工地安装了监控设备;渣土运输车密闭化达标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分别达到97.4%、73.8%;有机扫车2160台,道路冲洗洒水车1294台,主次干道机扫率83.9%,洒水率86.5%;2015年新绿化裸露土地3908万平方米,累计绿化1亿1千万平方米。

(5)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底,发布省级红色预警1次,17个设区市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87次,其中蓝色预警7次,黄色预警52次,橙色预警21次,红色预警7次。顺利完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6)省会城市群联防联控。借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经验做法,省政府于2015年11月22日组织召开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议,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签订《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书》,探索建立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三、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法监管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按照国务院和环保部有关要求,全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保大检查。2015年,全省共检查企业98357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6936件,罚款33577.14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6件,罚款6780.4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97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234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0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6件。二是稳妥有序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处理工作。全省共清理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701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738个。其中,淘汰类项目共1312个,已完成整改1217个;规范类项目共3665个,已完善手续713个;完善类项目2042个,已完善手续808个。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三是全面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重点检查各市、县(市、区)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突出问题。结合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督查、巡查,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开展专项稽查工作,全面清查有无违反排污费征收规定,人为干涉、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招商引资优惠性政策违反环保管理规定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扎实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网格划分原则、运行管理机制、实施步骤。

四、临沂市被环保部约谈后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2月,环保部约谈了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调度、督导、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铁腕手段,雷霆之势,全面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对华东督查中心检查13家企业停产治理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全市57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412家企业实施限产限期治理。坚持着眼全局,统筹把握,加强污染治理服务,成立了企业整治帮扶小组和9个行业督导服务组,帮助重点企业加快整改;成立了金融领导小组,防止企业出现信贷危机;对钢铁、焦化、化工、建材、热电5个重点行业实施“退城进园”,启动实施“二次创业”,引导企业走新路、创新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牵头召开了全国首次跨区域、分行业、集中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对接洽谈会,推行补充式服务、兜底式服务、物业式服务三种服务模式;实行积极的帮扶政策,拓宽再就业市场,帮助企业职工返岗或换岗,实现了治理污染与企业发展、群众就业、社会稳定的多赢。2015,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62起,同比增长76%;处罚金额7060.98万元,同比增长132%。环保、公安联合查处环境犯罪、治安案件147起,刑事、行政拘留112人,保持了执法惩治高压态势。

2015年,临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全省排名第七位,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7.4%、17.1%、40.0%、17.2%,分别居全省第1、1、1、3位。获省生态补偿金1471万元,居全省第1位。在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取得淮河流域、全国9大流域25个省(区、市)“双第一”的成绩。云蒙湖水质良好湖泊试点工作在财政部、环保部组织的2014年度实施情况绩效评价中,获全国65个试点湖泊第1名的成绩。

铁腕治污的措施换来了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带动了人气、聚集了商气、提升了财气。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500万人次,同比增长6.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9亿元,同比增长13.1%,增幅高于全省3.1个百分点、居第1位;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3.4%,高于全省7.4个百分点、居第2位;工业能耗大幅降低,工业用电量下降6.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269.5万吨,同比下降22.9%;临沂商城实现市场交易额3200亿元,同比增长19%;全市完成出口额60亿美元,同比增长6%,经济发展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基本态势。

临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实践证明,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抓环保与抓经济并不矛盾,企业治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正确预判和妥善解决,治理多年形成的历史污染问题,经过艰苦努力完全可以在短期内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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