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网泉州供电公司获悉,福建省本月起调整多项电价。
此次电价调整涉及多个项目:一是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38分钱,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3737元(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二是调高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机组的并网运行电价,2016年1月1日前并网运行的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2016年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三是对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等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钱提高到1.9分钱;四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直供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98分钱。这些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