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偷倒、乱倒带来二次污染一直为广东两会关注。早在2008年,在广东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民进广东省委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进我省城市污泥规范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指出对城镇污泥的简易处置方式,随意堆放或填埋,已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威胁。
2013年,广东省政协委员就提出,广州面临污泥围城的严重困境,每天约有一半的污泥找不到去路,并提交提案,建议破解污泥围城的城市污泥处置问题。
从2008年到2013年,时隔6年,委员提案对污泥问题关注的重点也从“改变处置方式”变为“强化监督”,但污泥乱倒的问题解决了吗?
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难
“十一五”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国家又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约3000座污水处理厂的规划。
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36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9亿立方米/日。按照业内万吨污水产5-7吨湿污泥(含水率80%)算,全国污泥日产量超过3000万吨,而2014年污泥处理能力约为1100万吨/日,缺口比例超过60%。
广东省环保厅数据指出,2013年全省生活污泥产生量约为265.2万吨(含水率60%—80%)。广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为475万吨/天,出厂污泥2700吨左右/天,由于含水率高(80%左右),黏稠易发臭,运输和处置困难。污泥处置不科学、污泥乱倒导致二次污染情况时有爆出。
广东省污泥产业协会有专家介绍,平均处理1吨污泥的投入资金成本高达10-20万元。高昂的成本为企业偷排倾倒污泥提供了巨大动力。
“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厂的‘老大难’,很多污水处理厂为了省事,就把这块业务外包出去,不管你承包商有没有相关资质,只要你能把污泥拉走,怎么处理我不管。”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马德刚此前这样分析。
污泥乱象,在一些机构的调研中也得到证实。《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2013)》表明,我国污泥处置中填埋占比67%,堆肥12%,近18%去向不明,相当于超过80%的污泥并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广东省污泥产业协会相关专家认为,污泥问题的解决已经迫在眉睫,然而国内大部分地区卫生填埋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又没有专业处理处置机构,污泥处理处置乱象丛生。
早在2008两会,民进广东省委提交大会的建议就指出,广东污泥二次污染,源自全省污水处理进程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重水轻泥”的情况,较早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大多将污水和污泥处理剥离,简化甚至忽略污泥处理处置;部分厂为了节省运行费用将已建成的污泥处理设施闲置。
广东省环保厅2013年底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中表示,总体而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如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门等珠三角地区核心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明显不足,环境压力巨大。而且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整体不高。尽管广东已建成水泥窑洞协同处置、污泥堆肥制肥造速生林有机肥、污泥制清洁燃料、电厂余热干化、污泥制砖等项目,但总体综合利用项目规模不大,技术水平不高,处理率不高,污泥形成产品市场的链条长且市场消纳有限,全省尚有40%左右的污泥不得不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置。
在我国污水处理产业高速发展后,配套污泥综合治理的缺口还有待填补。
发达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投资约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而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拟新增污水处理及相关投资额约4300亿元,其中污泥处理和处置设施投资仅347亿元,只占其中的8.1%,与国际趋势相差甚远。此外,除了政府投入,社会和企业的投入更是抓襟见肘。由于专项政策不明确,企业追求盈利的运营模式无法突破,造成了污泥处理处置市场难以形成。
中国各地从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之初就“重水轻泥”,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层层矛盾未不清最终带来生活污水厂的污泥成了城市“烦恼”。广东省环保厅2015年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生活污泥产生量约为265.2万吨(含水率60%—80%)。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污泥处理持证单位22个,核准处理规模达259.3万吨/年。其中,交由持证单位处理处置的污泥量约占污泥总量的72.8%。即便如此,污泥乱倾乱倒的乱象仍时有发生,污泥的二次污染问题令社会和监管部门十分头疼。更何况广东还有9个市尚未建成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污泥乱像的问题无法得到根本性解决。
随着污泥量大,珠三角各市都选择外运污泥,将处理包袱甩给第三方污泥处理公司,最终形成了污泥处理灰色链条:一些处理公司的污泥卖到私人手上,发生不少私人乱倒污泥进荒山、近海,大量污泥不知去向。
中科院有污泥处理专家表示,这种污泥长途运输外地处理,模式不好,不要跨区域运泥,中间保证不了污泥运到哪去了。“最好污泥就地处理。”中科院这位污泥处理专家说,广东应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城市污泥处理设施。就像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公园建设那样,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是现代化城市的一项基础设施,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不是把污泥外运其他城市就没事了。”
现行污泥处理易造成污染转移
近年来,随着污水收集网管的不断完善等原因,广州市的污泥产量逐年在增加。为了更好地解决污泥处理处置问题,经反复研究和专家论证,广州市政府下定决心确定并推广“厂内减量稳定化,厂外焚烧无害化”的有利于政府监管的处理处置路线。
2014年年底,市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实施“厂内减量稳定化、厂外焚烧无害化”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去年5月,广州市政府已在该方面投资约7.8亿元。
实际上,广州很早就开始着手处理污水厂污泥难题。在总结了集中处理污泥项目失败、外运处置偷排乱倒屡禁不止等问题的经验教训基础上,2013年开始,广州水务部门选择了石井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泥处理处置试点工作:将污泥就地在污水处理厂里干化,最终减量至30%-40%的含水率外运至国有水泥厂进行焚烧处置。厂内减量处理既节省了大量的运费和原有的污泥处理费用,干化污泥出厂后,由国有企业运输至水泥厂定点计量、焚烧处置,中间环节少,没有私人老板牟利偷排乱倒的漏洞。整个处理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彻底解决二次污染的问题。如今,石井项目已顺利运营了一年多,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颇好。
污泥处理处置的“广州路线”
中科院有污泥处理专家表示,全国总体上污泥处理情况比较好的不多。广州经济条件不错,环保的愿望强烈,市民也很注重环保。广州政府需要做点工作,率先解决污泥乱倒问题。
石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试点,将污泥干化至30%-40%的含水率,意义何在?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杜成银告诉笔者,含水率在40%-30%之间的污泥性状较稳定,更适合运输,可以更好地用在土地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无害化方式上。实践结果显示,与原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相比,含水率40%以下的污泥减量明显。石井项目的污泥减量比在60%以上。笔者在石井污水处理厂污泥车间看到,含水率40%以下的污泥呈颗粒状,更接近泥土,无含水率80%那种污泥的恶臭,生产环境友好,气味小。
水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广州市区附近一家电厂的一台炉每天可以解决300~500吨的干化污泥(含水率30%-40%),广州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80%)每天在2700吨左右。若经过厂内减量的污泥总量全市每天只有900吨左右,广州市附近的电厂和水泥厂就全部可以消纳掉。
按照广州市水务局的计划,全市48座污水处理厂和19座新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都要建设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再将干化污泥运输至水泥厂、电厂和垃圾焚烧厂直接焚烧。届时,所有污泥都可以在广州本地处理,环保部门的监管将简便易行、行之有效,不再产生臭气扰民的同时还能够实现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