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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能源转型应充分利用“碳金融”工具

   2016-01-27 中国能源报 3250
核心提示:2015年12月,近200个国家就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再次迈出历史性一步,达成《巴黎协议》。全球极端气候天气、雾霾增多,能源功不可没。但如分析所言

2015年12月,近200个国家就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再次迈出历史性一步,达成《巴黎协议》。全球极端气候天气、雾霾增多,能源“功不可没”。但如分析所言,《巴黎协议》虽然不一定是化石能源的终结,但它是考虑能源转型的一个开端。新形势下,中国的能源转型和节能减排措施应如何服务于2030年减排目标?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碳金融交易》作者、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经济师孙兆东博士。

能源企业要学会利用碳金融

中国能源报:《巴黎协议》的签署对中国能源转型有何推进作用?

孙兆东: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最终达成《巴黎协议》对全世界传统能源结构转型提出了更多新的、实实在在的要求。中国承诺,碳排放在2030年达到峰值。这就需要我们在未来15年内,在能源转型方面下很大功夫:一要强调传统能源利用的清洁化,加大技改投入,使硫、碳、氮等各种排放持续下降;第二,向新能源转移,因地制宜发展风、光、地热能等,实现能源结构性转型;第三,能源企业在转型过程中,要充分使用“碳金融”工具。“碳金融”正是为了用金融手段实现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能源转型;第四,能源企业在转型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走出去和国际化的因素。要从全球环境协议的要求出发,布局全球能源。同时能源企业转型一定要紧盯全球能源利用的领先技术以及互联互通,在全球发展的大趋势中找到自己的定位,进而取得国际市场领先地位。

中国能源报:有经济学家倾向于使用“碳税”工具促使企业碳减排,您怎么看?

孙兆东:碳金融和碳税都会对调控碳排放起到一定作用。但二者作用机理和方法不同。碳金融和碳税恰好类似于供给侧和需求侧,碳金融作用于供给侧,而碳税更多作用于需求侧。碳金融和碳税一个前端、一个后端,二者从不同的维度去解决同一个问题,目的都是促进节能减排,让能源更清洁。如果提政策建议,我认为中国两种方法都可以尝试。

但我认为,税收不应该是一个普遍现象,因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企业减负是必然的,加税可能会有一定难度。所以碳税一定要配合结构性的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对于那些没有完成减排指标,又不愿意转型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就需要施以重税,逼迫其转型,转型成功后再回税。当然这个“税”不只是碳税,还应包括资源税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该学会用碳金融的方法节能减排或者促进技改。

碳金融更趋向于市场,买卖由国家核定,是一个行政政策。一旦核定,大家都遵守了,后端操作就是趋于市场化的。但碳税趋于强迫性,更有行政命令和强制性特点。多种方法都有助于实现中国2030减排目标,但要区别对待。碳税对那些完不成任务,或者拒不完成的企业有惩罚性。但对于积极执行的企业,应让其获益。当然,可以考虑施行地区性碳税政策。

有必要统一碳交易市场

中国能源报:“碳金融”如何能更好调控碳排放?

孙兆东:从宏观意义上讲,碳金融能促进能源企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节能减排,因为,只要节能减排了,企业就可以减少购买超额减排,也就会主动进行节能减排技改。但企业也可以不减排,光购买碳减排量。

事实上,中国现有七个碳交易市场,这并不利于全国整体减排。为什么?哪个市场的交易价格低,企业就会到哪里购买,然后照样排放,也就达不到减排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或者形成污染转移。《巴黎协议》,包括之前的《京都议定书》和《中美气侯协议》,都已经表明治理环境污染和减排是全球共同责任,道理也就在此。所以,中国应建立统一碳交易市场。从国际竞争角度讲,也更应该统一碳交易市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市场,与欧盟、美国的碳排放市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通过金融手段去解决全球减排问题,同时也能够通过碳金融市场建立中国在国际能源市场定价的影响力,因为发达的碳金融交易市场终将会影响到能源产品的价格。

中国能源报:“碳金融”工具就没有弊端吗?

孙兆东:碳金融是金融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其弊端在于“风险”,有政策调整风险,还有碳汇风险,以及如《巴黎协议》发生改变使得大家不再重视碳减排等。这些风险的存在,可能会使原来的做法颠覆,甚至戛然而止,又回到传统能源为王时代。但我希望碳金融以后不存在时,是全球清洁能源利用起码占三分之一以上的时候,尽管那时传统能源利用还会过半,但已能通过技改实现有效减排,变成低碳清洁的能源了。到那时,碳金融可能也就没有存在必要了。碳税也是如此。

碳金融和碳税,包括环境税都只是中国治理环境污染的手段之一,各行各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就是要学会使用这些手段,特别是碳金融,主动节能减排,共同打造低碳环境。大家都应该认为,使用清洁能源是一种光荣。

行业复苏或是碳税推出时机

中国能源报:中国政府已表示2017年将启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但是碳税仍在酝酿过程中,您认为,什么时间适合推出碳税?

孙兆东:当能源价格上涨、经济企稳且快速恢复上涨时,能源需求增加,能源企业利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税手段,促使其节能减排,或许更符合时机。

那么,怎么评价这个合适时机?要看经济增长。中国的战略转型如果到位,我认为企稳回升的可能性是有的。如果“一带一路”大面积铺开,每年可拉动中国GDP增长约两个百分点。同时我们还有很多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如改革、互联网、智能化等,如果这些真正发挥作用,可能至少有一个百分点以上的GDP拉动。纵观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2016年提出的五大任务——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供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这些均会在2016年会发挥作用,我认为2016年经济增长会企稳,后半年甚至可以复苏。

中国能源报:但是能源行业普遍预测2016年经营会更惨淡。

孙兆东:能源行业会有滞后,这是规律。但是能源行业还会有下一轮复苏。事实上,淘汰落后能源、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能源,这是必然,发展清洁能源是大势所趋。那么,下一轮复苏中谁先得利?是低成本、高利润的清洁能源,这也是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然结果。

中国能源报:您预计能源行业什么时候复苏?

孙兆东:如果不存在结构调整的话,能源行业复苏滞后期会比较短,半年或者一年,就会伴随经济复苏而复苏。但现在由于能源结构调整,可能会需要一到两年时间,也就是在2017-2018年复苏。

总体看,能源整体价格的下跌,正是能源行业调整结构的契机。目前因为传统能源价格的下跌,部分应用领域产生了所谓的能源“逆替代”现象,其实就是逆常态,如果国家不采取措施,如碳金融、碳税,那么在本轮经济复苏过程中,就会不利于新兴能源发展。我们要遏制逆淘汰的出现,如果等下一轮经济复苏了,人们又大量使用低价格的煤,那么就要采用碳金融平衡,增加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成本,实现正向淘汰。

政府部门还需提高认识

中国能源报: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政府作用至关重要。如何提高地方政府部门积极性?

孙兆东:政府部门的决策就在于其看重的是短线、中线还是长线。就节能减排,我认为政府更多应着眼于中长期。巴黎气侯公约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近200个国家,各国认识水平是不一样的,但最终仍能达成共识。中国也是一样,中国的30多个省市一定要提高认识。要知道,减排不仅是国家的事,地方政府对于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雾霾,责无旁贷。对中央政府而言,不能只考核地方政府的GDP,也要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国家核定减排额不仅要有行业、企业的维度,也要有区域的维度。区域维度指的是地方政府,要进行多维度考核,甚至可以考核某地区内企业是不是用了“碳金融”或者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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