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昆明市立足水环境改善,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确保减排效益不断提高。
昆明市把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作为有序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抓手,制定了《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污染物减排工作联动方案》,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职能部门和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作用,建立健全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运行监管工作机制。市环保局制定了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项目年度监察、监测工作方案,组织监察人员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系统、在线监控设施等进行检查,督促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015年,昆明市纳入省级重点减排项目的17座污水处理厂保持全天24小时不间断运转,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昆明主城区第一至第八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521.87万吨,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