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北京将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适时调整修改《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实施老城重组。与此同时,将适时提高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
垃圾、污水处理提高收费标准
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适时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标准。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加快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和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
全市污泥要无害化、资源化
高标准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和污泥处理设施,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全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划定水体保护线,实现清河、凉水河、坝河、通惠河等河流还清。保障生态水源供给,建设滨河森林和沿河湿地工程,尽快恢复永定河流域生态功能。
生态红线区占国土七成
统一土地分类标准,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增长边界,确定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实行“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
到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趋优化。常住人口总量、空间开发强度、城市建设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负增长,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达到70%左右。
适时修订工业淘汰目录
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组织实施《〈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聚焦高精尖产品,推动绿色智能发展。
适时修订《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加快淘汰污染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
淘汰国Ⅱ以下老旧机动车
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量,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车用燃油标准,淘汰国Ⅱ以下标准老旧机动车,城市货运车全部达到国Ⅳ以上标准,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基本实现全市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
新增城市绿地2300公顷
创新推动第一、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在平原地区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打造主要铁路干线和重要道路两侧绿色景观廊道。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泃河、拒马河等重要水系两侧,加宽加厚绿化带。
到2020年,全市新增城市绿地2300公顷,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成各类绿道1000公里以上。
京津冀生态协同推进
在稳步推动八达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构建野三坡—百花山、海坨山、雾灵山区域等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
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协同治污。加强再生资源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区域合作,推动规划建设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特色区域循环经济联合体。
领导干部离任将审计环境责任
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体系,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
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责任制,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推进老城重组降低人口密度
《意见》明确,适时调整修改《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更加凸显超大型城市特点,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和谐共生发展格局。
进一步提升城六区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实施老城重组,通过疏解存量和改造提升,降低人口密度,增加生态空间,提升城市品质。
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旧城整体保护和城市文化遗产连片、成线保护,着力恢复“一轴一线”魅力景观,发掘古都历史文化,更好展示古都风貌。
打造错位发展、职住合一的发展新区
科学建设市行政副中心和房山、顺义、昌平、大兴等重点区域,打造错位发展、产城融合、宜居宜业、职住合一的发展新区。
创新城乡结合部地区发展模式,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