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武汉市建成区明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5年内新增41个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正式出炉。
湖北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88.6%(2014年为79.8%),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应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武汉市建成区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市(州)城市建成区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到2020年底前,全省新增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湿地公园20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湿地公园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