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员会及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水利厅联合发文共同命名石嘴山市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这标志该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石嘴山市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为212m3,是自治区人均水平的1/3,全国人均水平的1/10,是严重缺水城市。该市历来重视城市节水工作,2010年,结合城市节水管理的实际,提出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多年来,该市坚持以政府推动与社会联动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责任分解相结合,政策调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学校为载体,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使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走上了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的轨道,是继银川市后,第二个获得此项殊荣的城市。
该市表示将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继续增强市民节水意识,改善城市水务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发挥示范作用,为下一步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