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6年春节假期的结束,全国碳市场启动的日子愈来愈近。
一个月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启动前重点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希望行业协会和央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在全国碳市场第一阶段8大重点排放行业中,电力是积极参与碳交易的行业之一。中电联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电力行业是碳排放大户,也是国家纳入碳排放交易的重点行业之一。
按 照通知,几乎所有的电力企业均要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目前,电力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在配额方面。王志轩认为,应设立公平合理的行业基准线,以此作为电力 行业配额分配的方法,从而鼓励先进,倒逼企业革新技术、节能减排。他也建议加快立法,在制度设计上,要尽可能地减少交易成本。
电企参与全国碳市场是大势所趋
《21世纪》:为什么电力行业、企业会如此积极地参与碳市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将对电企产生哪些影响?
王 志轩:首先,电力行业、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是大势所趋。根据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初步考虑,参与主体为重点排放行业中2013年-2015年任意一年综合能源 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者独立核算企业单位。按照此标准计,几乎所有的电力企业均要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其 次,有效的碳市场的建立,可以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就碳交易的原理来说,碳交易是达到同样既定目标情况下全社会碳减排成本最优的手段。一方面,目前企业面临 大规模节能改造、环保改造,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企业通过碳交易希望能降低减排成本;另一方面,企业希望通过有效的碳资产管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因 此,企业的内在动力得到激发,电力行业企业要积极应对碳市场。
全国拟建立碳市场和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已引起电力企业的高度重 视,其产生的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企业发电成本、节能管理、发电投资结构、企业利润等产生影响,碳交易行为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但如果良好地管理碳 资产也会增加利润;另一方面,影响了电力企业决策管理和组织机构设置、职能,电企需要明确碳交易主管管理部门或者增设碳管理职能。
《21世纪》:中电联作为行业协会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志轩:电力行业是碳排放大户,也是国家纳入碳排放交易的重点行业之一,中电联作为电力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大量节能减碳的行业性管理和服务工作。
2015年,由中电联牵头成立电力行业碳交易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粤电七家大型发电集团公司。其主要任务是在行业层面建立碳交易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电力企业参与碳交易、开展碳减排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和信息沟通交流。
在 制度建设方面,推动碳交易立法工作,提出了《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电力行业相关的二氧化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制定了电力行业标 准。还开展基础研究和调研,包括电力参与碳交易情况、碳税和碳交易对电力企业影响、电力企业参与碳交易关键问题、电力低碳发展路线图等。
下 一步将积极从行业实际情况出发,配合政府做好电力行业的碳交易推进工作。一是参与到国家确定配额分配方法的过程中来。通过研究行业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有 针对性地提出行业建议,并组织电力企业试用配额分配方法,提出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开展碳交易培训,加强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发挥好行业的统计信息、标准管 理、专家团队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服好务。
电企意见集中在配额方面
《21世纪》:根据中电联的调研,各电力企业参与碳市场的情况如何?他们对试点地区目前的制度、运行有何意见和建议?
王志轩:据了解,共有150余家电力企业参与了试点地区碳交易工作,这些电厂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近六分之一。参与试点的电力企业都能积极推进碳交易工作,如开展碳盘查、参加培训等,基本完成国家履约要求。
电力企业主要意见和建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是随着配额趋紧以及有偿配额的比例增大,企业的经营压力将逐步增大;二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年度负荷率逐年递减,煤耗也随之增长,改造的减碳效果并不是很有 效,影响履约;三是热电联产机组碳排放标杆值未按供热等级合理划分,对于对供热量还未达到热电联产机组核定标准的发电机组,碳排放核查时计入了供热排放 量,但发放配额时只有发电部分,无供热部分,口径不一致;四是配额分配未能体现常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因素影响;五是碳价走势与经济形势、电力形势、 节能减排、节能减碳的多重约束下以及行政干预下,难以体现出真正的市场价格等。
《21世纪》:您认为试点地区的哪些运行制度需要改进?一个普遍的争议是,试点市场覆盖电力间接排放对电力企业来说并不公平。
王 志轩:开展试点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发现问题,进而在未来建立全国碳市场中有效规避。如配额方面,多数试点(如北京、天津、重庆)对于既有设施采用的是历史 强度法,这种方式会造成配额过剩、市场交易低迷问题。而以行业基准线方法作为电力行业配额分配的方法,能够鼓励先进,倒逼企业革新技术、节能减排。但设定 基准线既不要过于宽松也不要过于严格,需要综合考虑能耗限额标准、技术发展现状、减排能力、地域特征等因素,最后得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行业基准线。
此外,试点也反映出目前碳市场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低、碳价市场化与电价非市场化相矛盾等问题,以上问题都要在未来全国碳市场建设中正确处理。
关于间接排放,纳入间接排放主要是为了引导形成合理的用电结构,从源头上降低能源消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纳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肯定涉及重复计算的问题,国家在配额分配中要考虑这个因素。
《21世纪》:新电改政策对电力企业参与碳交易将带来哪些改变?
王 志轩:新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整体上都有利于推进电力市场化,包括输配电价改革、建设电力市场、组建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等, 都有利于将电力成本(包括碳减排成本)通过电价传到至消费端,形成真实的电价,进而改变包括供需双方的用电方式,促进全社会降低碳排放。
电 力市场化改革与碳交易都是市场机制在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新电改政策有利于解决目前减排成本输导不畅、企业减排压力无法消化的问题。同时,我国的碳市 场与电力市场都是在起步阶段,且在设计时并没认真考虑两个市场的关联性,影响这个市场的因素很多,有些问题现在还难以估计,只能在实践中发现和解决。
《21世纪》:您对未来的全国碳市场有何期待?
王 志轩:我一直都认为碳市场是一种有效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手段,在依法治国和加强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大趋势下,全国碳市场要加快推进。希望一是加快立法, 使交易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二是在制度设计上要尽可能地减少交易成本,不仅是直接反映经济性的成本而且包括管理性人力成本等。这就需要在机制建设中正 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行业和地区的关系、集团和企业的关系、全国和试点的关系,分工合作建立统一的有效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