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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组建独立电力交易平台 售电侧改革面临挑战

   2016-02-18 21世纪经济报道 2590
核心提示:重庆将组建独立电力交易平台 售电侧改革面临四大挑战去年11月28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今

重庆将组建独立电力交易平台 售电侧改革面临四大挑战

去年11月28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今年2月3日,重庆市首批12家企业与重庆一家新组建的售电公司签约,拉开了该市售电侧改革序幕。

据当地媒体报道,重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近日称,目前,售电侧改革将在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万盛平山工业园区、永川港桥工业园区等进行试点。

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尽快完善并报市政府印发全市售电侧改革试点配套实施方案,涉及试点范围、市场主体、输配电价、电力输配、用户接入、电力交易和结算、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等。

21世纪经济报道在采访中获悉,重庆的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阻力、挑战和压力十分艰巨”。

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

重庆市在本次售电侧改革中,于2015年12月18日集纳当地政府旗下公司,包括大唐电力、三峡集团等发电公司在内的企业,组建了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重庆渝西港桥电力有限公司3家售电公司。

而首次签约企业的用电价格,将降为0.6元/千瓦时,此举至少可以为首批12家企业降低用电成本2600万元。

重庆市计划2016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新增这类电量用户313家,年用电量约30.72亿千瓦时,每年将为企业节约8.22亿元电费支出。

2月5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称《方案》)。据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方案》,重庆市计划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要求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达成电力交易,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重庆的该售电侧改革搭建的交易模型是,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用户,发还其自主选择权,自主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售电公司可向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其他售电公司购电。

重庆市政府明确要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交易行为。”

两提“无条件”开放

最引人注目的是,该《方案》要求“现有的输配电网和放开的增量配网无条件向售电公司和用户公平无歧视开放”,由电网企业负责电力配送,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售电公司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

在此《方案》框架下,重庆市符合试点条件的电力用户,具有自主选择权,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以自由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选择售电主体以年为周期签订协议,至少为期一年,协议期满可以重新选择。

此前的模式是,发电企业只能将电力卖给处于垄断地位的电网公司,无法直接向用户销售;且用户也无法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且只能向唯一供应商电网公司购电。这一模式下,所有上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都为零。

电价的定价方式是重庆市本次售电侧改革的另一个核心之一,重庆市政府要求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并加强输配电价成本约束,按照国家输配电价成本监审规定要求,认定电网企业有效资产。

在新模式下,重庆市政府选择对参与本次售电侧改革的输配电费用,暂执行该市限行大用户直供输配电费用标准,220千伏、110千伏、其它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1942元,0.2132元,0.2372元。并暂免征收0.025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也就是说,重庆市政府通过固化或锁定电网企业的收入,来确保电力“过路费”稳定。

在新模式下,重庆市政府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阻碍用户接入电网。”

本报记者注意到,重庆市此《方案》还将出台售电侧改革的配套方案,并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重庆电力交易机构。在该机构组建前,交易具体工作暂由过网市电力公司交易中心承担。

四大挑战

据本报记者获得的相关信息,重庆市售电侧改革目前仍面临巨大困难和挑战,该市相关部门用“面临的困难和阻力、挑战和压力十分艰巨”来形容本次改革。

其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四个。首当其冲的是输配电价格的问题,重庆市方面据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试图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重新核定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来体现改革成效,剔除不合理电网成本”来定价。但记者获悉的材料显示,国家电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反对此计价方式。

第二个挑战是,在过网费用不变的暂时前提下,重庆市政府如还想降低电价,只有从发电企业处想办法,而水电价格最便宜,因此重庆市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把分配给该市的三峡电量纳入本次售电侧改革试点。

第三个问题是,目前重庆市工业用电价格偏高,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名目多、标准高,尽管该市暂免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千瓦时0.025元,但仍需进一步争取国家研究分类取消或降低基金附加的标准政策支持。

第四个问题看上去不是问题,却暗藏深意:重庆市政府方面认为本次改革中,国家电网重庆市公司将国家此类改革的配套文件“电网企业负责收费、结算”进行延伸解读,认为所有发票均应由其开具——如果由其开具,则重庆市政府极力构建的电力供应新架构的核心,依旧是电网。

不过,重庆市相关部门在其上报材料中依旧使用了“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总体积极配合,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还存在分歧”一说来中性评价本次改革的主要压力源。

重庆市政府认为,“为有利于售电侧改革试点后续工作推进,(双方)亟待统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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