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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明确治水十项措施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2016-02-18 |2050
核心提示:确定152项具体任务,涉及各区县政府和41个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确定152项具体任务,涉及各区县政府和41个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明方向。

为确保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环境和生态安全,《方案》强调,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优化流域水生态格局,以改善水环境质量和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水环境问题为核心,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激活市场力量,实施创新驱动,推动水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现代化。

《方案》提出,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不低于上游地区来水水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纳入国家考核的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到2020年,在上游地区来水水质保持优良的情况下,三峡库区水质总体达到优良,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明确了10个方面主要措施:优化流域水环境保护格局;深化水资源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库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方案》规定,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是《方案》的贯彻实施主体,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落实水污染防治各自牵头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类排污单位是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具体措施的责任主体。每年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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