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的通知已经下发,其中节能环保装备列入浙江省产业发展重点。具体内容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
制造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为深入贯彻落实“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要求和《中国制造2025》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建设制造强省,特制订本纲要。
一、阶段特征和现实基础
(一)我省制造业发展正逐步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经济“三期叠加”阶段性变化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交汇,我省制造业发展步入新常态。既面临市场格局变化、国际竞争加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低端产能严重过剩等挑战,又存在创新能力亟待增强、融合发展亟待深化、集群效应亟待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亟待加强、企业适应新常态步伐亟待加快等突出问题。同时,供给侧改革深化,产业技术进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大规模应用,制造与服务进一步融合,也给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新空间、新动力。在这样的深刻背景下,我省制造业增长速度正逐渐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制造业增长动力正逐渐从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制造业结构正逐渐从中低端为主向中高端为主转变,制造业生产方式正逐渐从传统生产方式向智能制造、协同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生产方式转变。
(二)我省已具备建设制造强省的良好基础。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我省制造业规模已位居全国前列,形成了以改革探索精神为核心的创新文化优势,以锐意开拓的企业家为引领的企业人才队伍优势,以专业市场提升、浙商省外创业和企业“电商换市”相结合的市场开拓优势,以“走出去”为特点的外向发展优势,以节能减排全国领先为标志的可持续发展优势,以丰裕民间资金为基础的自有资本优势,以沿海深水良港为依托的区位优势。同时,随着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等一批国家战略举措的深入实施,我省体制机制创新的潜在优势,正逐步转化为现实优势。
浙江必须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优势,尽快补长短板,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完成浙江制造由大变强的战略任务。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重大机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全面建设工业强县(市、区)建设,大力推进“两化”融合、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加快提高企业集群化、绿色化和国际化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制造业创新文化,全面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迈进。
(二)基本原则。加快突破制约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加强制造业发展战略谋划和前瞻部署,坚持制造业发展统筹推进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协同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生产方式,推动制造业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坚持融合发展。坚持把融合发展作为制造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渗透融合、制造业与城市发展的互动融合,推动制造业走融合互促的发展道路。
坚持集群发展。坚持把现代产业集群作为制造业发展的主要产业生态,大力提升集群信息化水平,着力推动产品制造向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延伸,完善分工协作配套体系,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推动制造业走智慧产业集群的发展道路。
坚持开放发展。坚持把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作为建设制造强省的重要途径,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产业全球布局和国际交流合作,引导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制造业走开放合作的发展道路。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制造强省的关键着力点,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产品绿色化、企业绿色化、制造过程绿色化和循环经济发展,重视生产安全,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制造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形成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标准话语权显著增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初步建成。
质量效益明显改善。制造业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值率明显提高,“浙江制造”品质和品牌形象显著提升,企业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显著提高,制造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融合发展步伐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全国领先,装备数控化率和机器联网率显著提高,智能制造模式广泛推行;产业融合持续深化,“互联网+”制造业催生大量新业态、新模式,生产型制造加快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生产性服务业规模较快扩张;制造业产城融合加快发展。
结构调整成效显著。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在工业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引领发展的产业、产品,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引领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现代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升级版开放发展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
绿色发展成为主流。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工业领域用能效率和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工业污染物排放显著减少,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绿色制造模式广泛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形成。
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基本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制造业产业生态,制造业自主创新、质量效益、融合发展和绿色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制造业结构更趋合理,涌现一批国际竞争力领先的企业和产业集群,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之和的下降幅度。
三、产业发展重点
瞄准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突破发展一批优势和战略性制造产业,着力提升传统优势制造产业智能化水平,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
(一)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加快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突破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传感器、高档伺服电机、智能数控系统等关键技术,形成机器人产业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充分发挥工业信息工程公司的系统集成优势,打造全国领先的机器人应用示范基地。加快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器、智能仪器仪表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制造与应用,形成智能纺机等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电力设备、现代农机装备等产业在全国的领先优势,积极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专用和特种制造装备、智能成套装备电子、智能可穿戴设备。
(二)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乘用车、新型纯电动汽车整车制造,努力突破高密度高可靠性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系统、整车电控系统等核心技术,提高汽车关键零部件本地化配套比例,率先布局建设完善的充电设施网络,探索建立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智慧交通生态体系,建成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与应用基地。重点发展城市地铁(轻轨)车辆、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等装备及控制系统,建成我国重要的轨道交通装备关键零部件制造基地。推进波音客机亚太基地建设,培育发展通用航空相关制造业,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产业基地。
(三)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重点突破绿色高技术船型、主力海工装备和核心配套装备的研制技术,加快提升船舶动力系统、甲板机械、舱室机械、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的自主配套率,大力发展超大型干散货船和油船、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汽车滚装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大吨位化学品船、大型疏浚工程船等高端船舶和特种船舶,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船舶修造基地。积极发展大型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海洋生产(生活)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半潜运输船、海工辅助船等海洋工程装备。
(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突破大规模储能、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新一代光伏等产业核心技术,创新能源互联网技术,开发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系统设计和集成服务,发展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潮流能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核岛蒸发器等核电关键部件,建成国内领先的新能源综合应用与产业基地。大力开发余热余压回收成套装备、深冷技术装备、高效照明产品及高效电机等拖动设备,积极发展水污染及污泥处置装备、污染场地修复装备、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备、工业有机废气治理装备、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设备、海水淡化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装备及节能环保监测控制系统和仪器仪表,建成国内先进的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
(五)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重点发展新一代光通信宽带、IPv6下一代互联网、4G/5G移动通信、宽带无线接入、专用通信网络、海洋卫星通信、三网融合等系统设备、终端及关键配套件,着力发展云终端、新型显示、数字全媒体及智能家居等相关智能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培育现代通信和信息机电“双千亿”产业集群。积极发展TFT—LCD(薄膜场效应晶体管液晶平面显示器)、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液晶平面显示器)等新型显示面板、模组、系统整机及关键配套装备。大力发展数字安防产品,打造全球数字安防中心。
(六)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重点发展面向网络通信、工业控制、应用电子、智能终端等领域的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产业应用,形成第二代半导体微波射频集成电路产业优势,扩大国产嵌入式CPU(中央处理器)市场份额,提升发展集成电路关键装备、配套材料。积极发展新型传感器件、光电器件等高端电子元器件,建成我国重要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提升各类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嵌入式产品的开发应用水平,大力发展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海洋电子、金融电子等,以及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的应用电子产品。
(七)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重点突破物联网传感芯片、通信网络、终端设备、应用平台等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服务能力,建成国内领先的物联网产业基地。加快工业控制实时操作系统、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巩固和提升制造业集散控制领域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加强云操作系统研发与应用,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解决方案及行业应用。创新发展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大力发展工业控制、信息安全等行业应用软件,积极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和应用服务、设计开发服务等信息增值服务。
(八)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大力发展新机制和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海洋药物及个性化治疗药物,加快实现从原料药为主向成品药为主、从仿制药为主向创新药为主转变,建成国际知名的医药制剂出口基地。大力发展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心脏瓣膜、人工器官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和高价值医用耗材,以及可穿戴、远程诊疗等智慧医疗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生物增材制造、诱导多能干细胞等新技术的突破和应用。
(九)新材料。发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高性能铜合金、高性能膜、新型电池材料、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等特种功能材料,建成国际先进的磁性材料产业基地。发展高性能氟硅新材料、热塑性弹性体、特种工程塑料、合成橡胶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建成国际知名的氟硅新材料产业基地。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碳纤维、石墨烯、纳米材料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建成国内领先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基地,率先在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发展高强长寿耐候特种钢、轻质高强铝镁钛合金等高端结构材料。
(十)绿色石油化工。重点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镇海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支持烯烃原料多元化建设,支持进口初级石化原料,发展以石化新材料为重点的下游精深加工产业,着力打造临港石化生态产业群,建成世界一流的现代绿色石化基地。大力发展高技术纤维,建成国际知名的化纤产业基地。加快推进化工生产园区化、高端化和绿色化,形成我省在专用精细化学品领域的领先优势,建成全球高性能染料制造中心。
(十一)时尚轻纺业。大力发展丝绸产品、女装、男装、童装、休闲装等,提升时尚产品设计水平,打响服装品牌,积极发展绿色纤维、高感性纤维、功能性纤维等纺织面料,建成国内领先的时尚纺织服装基地。着力发展时尚皮鞋、皮包、皮具制品及皮衣,大力培育品牌文化,积极发展生态皮革、特殊效应革和特种皮革等皮革制品原料,建成国际知名的时尚皮革产业基地。积极发展家具、厨具、家电、照明灯具、工艺美术品、家用纺织品,突出智能化和绿色化导向,建成我国重要的时尚家居用品产业基地。
四、主要任务
围绕战略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
(一)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梳理一批前瞻性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相关产业专项,加大攻关力度。整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技术创新平台的创新资源,集中攻克一批事关我省重点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以创新链为纽带,围绕产业主攻方向和关键技术领域,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
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大市场,搭建科技成果信息转移转化平台,培育一批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按照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组织实施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开展关键技术专利导航试点,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构建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创建一批国家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示范企业,培育一批具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加大知识产权违法惩戒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协作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创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深化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重大专项技术攻关和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三位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加快培育一批检验检测、技术评价、质量认证等专业公共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推动产业集聚区等创建省级高新区,引导各类高新区错位发展。
(二)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在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创新、智慧物流、数字内容产业等七个全国或国际中心的同时,扎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借助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乌镇的优势,推动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发挥互联网体验、交流合作、产业集聚、示范应用、人才培养、制度创新等功能,打造“互联网+”论坛、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互联网创业创新大赛等平台,促进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加强与国家信息安全平台合作,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提升信息安全服务保障能力,形成安全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智能制造产品与装备开发计划,突破一批智能制造核心技术,研发一批成台(套)智能装备。实施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专项行动,建立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及试验验证系统,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建设一批智能工厂示范样板,加快智能制造普及。实施千企信息化“登高计划”,推进企业信息化从基础应用、单项应用向集成应用、创新应用、产业链协同应用转变,实现制造业骨干企业的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络化。
深化互联网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专项计划,重点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网络化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实施机电一体化产品“互联网+”推广应用计划,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开展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开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的研发,提升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围绕信息物理系统网络研发及应用需求,组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工业应用软件、故障诊断软件和相关工具、传感和通信协议,实现人、设备和产品的实时联通、精确识别、有效交互与智能控制。
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加快在各类产业园区部署建设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加强物联网、数据中心与工业宽带建设的对接,建立完善工业互联网体系。
(三)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完善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点,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内标准制(修)订,培育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引领工程,鼓励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加快信息、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万亿产业和数控机床、电气机械、机电器件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纺织、服装、皮革、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标准研制,构建覆盖各产业主要产品并与国际接轨的“浙江制造”先进标准体系,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升级。引导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专利与标准结合机制,加快“浙江制造”标准、认证国际互认,推动标准和认证“走出去”。围绕智能制造等优势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标准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标准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及国际互认的GLP(良好实验室规范)实验室,完善开放运行、资源共享和认证认可服务机制。
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实施“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工程,深入开展商标品牌示范评价工作,强化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品牌孵化作用,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一批制造业品牌示范企业,引领带动制造业品牌发展。加大对企业培育品牌的政策支持力度,构建品牌建设梯度提升体系。支持自主品牌企业“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进品牌国际化。依托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和制造业特色小镇,支持开展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加强区域品牌信誉和风险管理,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国际品牌。支持集群内龙头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开展与中小企业互惠互利的品牌合作共享。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支持等服务,构建完善的品牌建设社会化支撑体系。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强化品牌保护。
加快提升产品质量。开展示范试点,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智能检测和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提升制造业工艺和装备水平。实施示范项目,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传统产品新型化、新型产品规模化,全面推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培育一批中国质量奖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和省政府质量奖企业。推进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着重解决食品、药品、婴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推行质量“黑名单”制度。
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对接国家工业强基工程,定期制定工业强基发展指导目录。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开发,支持企业开展工艺创新,实施一批强基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质量、计量、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共性技术研发等技术基础平台,推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统称“四基”)等领域技术研发、工程化和产业化。加快“四基”推广应用,注重需求侧激励,建立整机企业与“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机制,促进整机和“四基”协同发展。
(四)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提高工业能效水平。加快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鼓励节能技术、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提升节能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的管控一体化系统。实施能耗限额标准,开展企业产品能效“领跑者”活动,在钢铁、印染、化纤、造纸等行业建立一批“领跑者”标准,提升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
加强工业污染物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加快工业领域先进减排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快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铅蓄电池等行业整治提升,全面整治和淘汰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的企业和落后产能。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园区。加大分散燃煤锅炉关停淘汰力度,加快推进燃煤热电综合升级改造。加快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建立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铅酸蓄电池等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打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进汽车变速器、大型轮胎、机床、电机等再制造。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制造理念,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产品开发,加快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企业,培育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绿色监管,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法规、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节能环保监察。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和监督制度,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开展绿色标志认证工作。
加强制造业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分行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诚信建设。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本质安全化进程。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安全产业发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推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拓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探索在线定制、众筹设计、线上线下融合等销售生产模式。开展试点示范,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开发总集成、总承包业务,从单一产品制造向制造与服务集成转变。引导制造业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及再制造各环节协同能力,拓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建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建立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设计研发体系,推动设计成果转化。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开展省级第三方物流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动发展。加快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发展对产品、市场的动态监控和预测预警等业务,实现与制造业企业的无缝对接,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
加快服务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核心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促进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提升发展,围绕本地块状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专业定位,创新服务功能和方式,为中小工业设计企业提供众创空间。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为企业研发设计、流程再造、管理提升、商业模式创新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设一批服务企业的“全科诊所”。
(六)深入推进制造业提质升级。
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相关立法,定期发布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导向意见,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进计划,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地,完善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在传统产业领域的应用,依托块状经济开展“机器换人”试点示范,大力推进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机器换人”。以装备和设计企业延伸发展、销售企业转型发展、工业工程公司专业化发展、科研院所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培育一批技术改造工程技术服务企业。
稳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加强监管,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建立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实施资源、能源要素配置差别化政策,倒逼严重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和梯度转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加快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布局调整,加强严重过剩产能动态监测、预警和监管,引导企业主动退出。
推进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加大招商选资、浙商回归推进力度,加快引进一批事关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重点面向制造业重大投资项目,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完善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机制。优先保障重大优质项目用地,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奖励向重大优质项目倾斜。充分利用产业基金、风险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制造业重大优质项目。
(七)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深入实施“三名”工程,以培育“三名”试点企业为手段,全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做强做大。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围绕全球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完善市场网络等开展并购重组,鼓励大企业跨界、跨所有制融合发展为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
大力发展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激励机制,强化企业服务,深入推进企业“小升规”。培育一批创新型示范小微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投融资对接、创业导师指导及行业社交网络等服务,高标准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园和创业基地,打造市场化众创空间。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先进适用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模式。全面推行以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为重点的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行以柔性制造、准时制生产、仓储智能化等为重点的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实施企业管理创新工程,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培育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化视野的高素质企业家。积极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加快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八)大力发展现代产业集群。
推进块状经济向智慧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开展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开展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引领全省块状经济信息化水平提升。针对流程型、离散型行业的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信息工程公司,支撑产业集群信息化改造。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牵头搭建面向集群的智能制造大数据平台,推动智能制造在产业集群中的广泛应用。支持“产业带”和“特色馆”建设,打造一批基于产业集群的电商平台,支撑产业集群企业市场拓展。
着力推动产业集群延伸发展高端装备。重点依托产业集群,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形成一批智能加工装配设备、智能生产线制造企业或基地,满足集群发展需求。瞄准未来重大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着力打造网络信息技术装备、机器人、现代农业智能装备、智能船舶装备、智能节能环保装备等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加强产业链体系建设,加快培育一批高端装备产业集群。
加强专业化协作配套。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并购、控股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方式,对上下游的关联企业进行整合重组。鼓励中小微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协作配套关系;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隐形冠军”,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加强产业集群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管理咨询、信息化、企业融资等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向产业集群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九)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探索实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带动性强的外资项目。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制造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以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为载体,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大力发展国际化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海外参股、并购、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遵守国际规范和东道国法律政策,融入当地文化环境,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投资和经营风险管理,提高企业境外本土化能力。加快发展开展国际化业务的中介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的政策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政企关系沟通等中介服务。积极推进宁波市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探索设立以并购基金为主导的国际化创新发展基金,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合作,创新企业国际化投资金融服务。
加快推动产业“走出去”。抓住“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机遇,建立完善产业“走出去”的统筹协调机制,提高指导与服务水平。加快开展试点,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国际投资合作基金,支持企业海外投资。推动国际产业合作园等基地建设,引导我省纺织、轻工、机械、电子等优势产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到境外进行集群式“抱团”投资,降低企业走出去的成本与风险。
(十)优化制造业发展空间格局。
布局建设一批战略平台。规划建设以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为主体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沿线布局一批集高科技研发、孵化、制造于一体的科创小镇,形成“一路、两城、多镇”格局,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业创新高地。加快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依托杭州金融城、山南基金小镇、省股权交易中心及一批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打造支撑现代制造业发展的区域金融中心。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发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通用航空产业园、国际粮油加工园区、临港装备制造基地等功能区块建设,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打造制造业开放发展的桥头堡。重点围绕中心城市,布局建设一批融现代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一体的都市经济区。
提升发展制造业园区。组织编制和完善制造业发展平台规划,促进制造业园区科学布局。对产业集聚区的规划进行评估和修改完善,推进功能区块整合,优化各类开发区空间布局,实施重点开发和优先开发,提升集聚区与开发区的创新能力、绿色化和国际化水平。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引导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及各类开发区内落户。以化工、印染、造纸、制革、有色、铸造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集约化水平高的专业园区,推动企业入园,促进生态发展。依托生态保护区,布局一批绿色工业园。
加快建设制造业特色小镇。重点聚焦信息、环保、时尚、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并兼顾丝绸、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坚持城市、产业、文化、旅游“四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优势,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制造业特色小镇。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监管,注重文化内涵挖掘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水平。支持各地以特色小镇理念改造提升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特色产业。
五、保障条件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推行制造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审批程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配套制度。加快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效益综合评价排序机制、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机制、“腾笼换鸟”激励倒逼机制、便捷高效的要素交易机制。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资流通平台,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机制,推进监管区整合提升,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军民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军民共用技术双向转移,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破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限制。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完善产业准入政策,健全强制性准入标准体系,加强对强制性准入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执法,以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涉及的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制造业企业诚信建设,健全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
(三)加强金融和财税政策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制造业重点企业挂牌上市,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发挥保险分散风险的功能。创新企业融资手段,扩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充分利用股权、债权、优先股、股债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健全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成长型小微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合作对接。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规范发展,提供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深化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扶持产业发展的方式,不断扩大产业基金规模,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包括PPP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结合制造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优化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完善补助、奖励、减免费用、政府购买服务等使用方式,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完善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定期发布“浙江制造精品”目录。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产业基金和专项资金。
(四)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制造业人才引进、培养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大力实施“千人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国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百校千企”“千企千师”工程,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动全省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打造一支高素质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建立技术骨干和团队股权激励机制。加快建设产业人才信息库,健全人才需求预测、评价、流转、培训、引进等中介网络,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使用的体制机制。
(五)健全组织实施机制。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负责围绕制造强省建设开展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建设工作。在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下设立制造强省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负责对重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进行研究。支持以制造业为主要研究方向的政府智库、社会智库、企业智库等发展,鼓励开展制造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作用。深化工业强县(市、区)建设,修订完善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考核评价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开展阶段性检查和效果评估。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省经信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