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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意见:国家培育水务公司市场化经营中水回用

   2016-02-24 |3380
核心提示: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城市有序建设、

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培育以经营中水业务为主的水务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价格,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

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则明确要求加快水资源循环利用。

更早一些,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再生水规模达到3885万立方米/日,到2015年全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

业内人士介绍,当前我国不仅水污染严重,还存在结构性水短缺,以及严重的水浪费,据报道,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130多座严重缺水,中国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水平的1/4。因此,水十条特别就节约水资源,强化水循环利用单列一节进行要求。

国家鼓励再生水的意向日益明朗。但政策落地过程却是挫折不断。落地障碍中,中水成本过高成为最大掣肘。2014年5月之前,北京的居民用中水售价统一为1元/吨。2014年5月,北京市水务局将中水价格规定为最高不超过3.5元/吨。据报道,朝阳区某物业相关人员曾吐槽:“我们小区中水的价格就是3.5元/吨,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是在亏损运营。中水的成本高,需要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需要电力,再加上用于净化水质的滤网和消毒剂,我们在中水这块一直是入不敷出的。”

此外,中水输送管网的缺失也给污水厂中水的回用带来了不便。湖北省南漳县政协委员姚扶有曾表示:“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技术问题没有解决,硬件建设没有跟上,大多数缺水城市都没有专用中水输送管网等。同时,国家没有制定相关法律,延缓了中水在我国的推广进度。”对此,姚扶有建议:“因中水的生产成本较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和减征税费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用水单位使用中水。”

而日前发布的《意见》中,国务院更明确地表达了对中水业务的培育意图,此前中水回用所遇到的成本及管网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紧治理城区污水横流、河湖水系污染严重的现象;

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

新建住房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也应当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

培育以经营中水业务为主的水务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价格,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

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生态景观等生产和生态用水要优先使用中水。

在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意见》对垃圾综合治理及其资源化提出了要求:

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强化城市保洁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

通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净菜入城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

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

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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