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同时将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江苏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表示,此轮调整旨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企业转型升级。
为确保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污染减排效益,《办法》要求全省全面开征建制镇(含乡及涉农街道,下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要满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全面开征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
《办法》明确,今年年底前,苏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将调至1.5~2元/立方米,苏中、苏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将调至1.2~1.6元/立方米;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苏南地区、其他地区分别平均不低于0.6元/立方米、0.4元/立方米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如今江苏污水处理费标准还是2008年太湖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制定的,苏南地区按每吨1.3~1.6元的区间执行,苏中苏北在1~1.2元之间,南京实行的是1.42元,已保持7年多未变。“此轮上调原则是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应满足支付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成本及合理收益的需要。”江苏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说。
无论是价格上调还是差别化收费,目的都是通过价格杠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此前,江苏省环保厅在南通市7个市县区已经试行差别水价联动监管机制。南通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刘华军介绍,2009年起,南通市探索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对环保信用评级为红色、黑色的企业,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分别加收0.3元、0.5元。2014年8月,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82家红色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3元提至0.6元;28家黑色企业加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5元提至1元,产生了不错的效果,尤其是对排水大户影响明显。
“污水处理费加价,对我们影响不小。”南通泰利印染相关人士表示,2013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被评定为“红色”,2014年被执行加价政策。“正常企业污水处理费是1.17元/立方米,一个月企业排水量1万多吨,加价0.6元后,每个月要多交6000多元,这对企业是不小的负担。”为改善环保形象,当年泰利印染在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上花了100多万元,2014年成功脱去了“红色”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