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太平洋商学院院长,世界五百强太平洋建设集团创始人严介和带领苏商集团来到四川凉山,一方面主办了“扶贫攻坚PPP凉山行”论坛,一方面在论坛期间,苏商集团与凉山州人民政府签订了千亿元基础设施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在业界看来,民间资本一次性与地方政府以PPP模式签订上千亿元基础设施项目,不仅极大鼓舞了社会各界对PPP模式在中国进一步推进的信心,也表明了PPP模式正逐步为地方政府所接受或认可。
事实上,自从2015年政府大力推动实施PPP模式以来,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政府相关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热情不断升温,但在升温的过程中,无论是政府方还是民间资本方都处于摸索阶段,虽然热情有余,但真正落地实施的项目数量远远低于高涨的意愿。
2015年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全国工商联曾在北京举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电视电话会议,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贵州等七个省份在会上推出总投资约9400亿元的287个项目,涉及市政、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水利、能源等多个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在会上表示,推广实施PPP模式对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扩大有效投资等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政府方面积极鼓励,但从现实来看,民间资本的参与度仍然不足。其中的原由,既有政企双方对政策不够了解的情形,也存在分散和投资无序等问题。
中国PPP研究院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扶贫攻坚PPP凉山行”论坛上明确表示,政府在此前总会将赚钱的项目留给自己,将不赚钱或微利的项目推广给社会资本,这样的心态是不利于PPP模式在中国的推广的。只有实现政府和民间资本双赢的局面,将具有较好盈利预期的项目对民间资本开放,才有助于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
从本质而言,PPP模式就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而在中国PPP研究院理事长郑新立看来,“十三五”开局之年应抓好的四件事中,第二件事就是推广PPP模式以扩大公共产品供给。
贾康则表示,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大背景下,PPP模式对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压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加有效供给等方面体现出正面效应。 “PPP带来的最直接改革是融资机制的升级,最终将实现经济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升级。”与PPP的机制创新相对应,社会公众可以得到收益和实惠,从而实现政府、资本与社会公众1+1+1>3的综合效能。
在四川凉山,记者也明显感觉到地方政府对于PPP模式的谨慎和学习态度,凉山彝族自治州委书记林书成表示,凉山州专门组织了州县官员们进行PPP模式推广实施的相关培训,不仅制度法规上要培训,官员的认知更要培训与转变。
而对于民间资本方的企业而言,最希望的就是政府能够依照法律法规按市场规则办事。贾康认为,在这方面,政府在PPP模式的项目落实中,一定要放下身段,不再是裁判员,而是与企业一样是对等的运动员。因此,PPP项目的运作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对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保护双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个阶段都可以采纳公共民营合作,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参与双方进行有效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