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电厂区域整体迁建框架性协议签署,标志着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镇海电厂)整体搬迁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据悉,今后宁波将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电厂。
据了解,建于1978年的镇海电厂,是国家“六五”和“七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50兆瓦,是华东电网主力发电厂之一,如今仍承担宁波城区1/5的电力供应。近年来,随着镇海全域城市化推进,镇海电厂处于城市发展包围之中,而且部分机组能耗高、排放大、效率低,整体搬迁势在必行。
镇海电厂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内,新机组拟采用锅炉低氮燃烧、反应塔脱硫、湿法电除尘等先进环保技术,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新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大幅降低烟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
据悉,将于2月26日正式提交宁波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表决的《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明确,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电厂,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锅炉自备热力供应站的配套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