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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4-08-08 中国节能网1570
核心提示:2012年11月26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看到:“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纯电动汽车动力智慧服务网络建设。

2012年11月26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看到:“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纯电动汽车动力智慧服务网络建设。”《意见》明确,浙江将着力在产业规模、关键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三方面,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浙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产业发展加速。《意见》提出,到2015年,浙江省将形成年产纯电动汽车5万辆、动力电池10亿安时的生产能力,在纯电动汽车整车及电池等关键零部件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技术突破,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

为实现以上目标,浙江要开展纯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建设纯电动汽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加大纯电动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商业租赁模式,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在景区示范运营;加快充换电设施等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纯电动汽车安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实施推进工作,浙江省将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在试点城市制定公交车更新计划,确保2015年节能与新能源车辆超过三分之一。

浙江省电力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响应政府发展新兴产业号召,近年来致力于电动汽车电动供给研究和网络服务建设。早在2010年,浙江公司就与全省11个地市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浙江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2011年年初,浙江公司“换电为主,插充为辅,集中充电,统一配送”的运营模式成为全国典范。截至今年10月底,浙江公司已在全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78座、充电桩1026个,基本形成了完善的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同时,浙江公司还完成苏沪杭电动汽车跨省互联设施建设,完成省内杭嘉湖金绍五地互联设施建设,市场化运营具备条件。

据悉,截至“十二五”末,浙江公司将建成集中充电站12座、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20000个。同时,在杭州、金华、湖州等重点城市形成完善的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完善与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的网络互联,实现规模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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