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是集中处理城区工业及生活污水的“闸门”,更是有效防治陆源总氮水污染物的关键环节。对此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分别按照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体系开展总氮超标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工作。
据统计,目前青岛市共有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总氮超标问题,其中有3家已完成整改任务,6家已制定整改方案并确定整改时限,4家因管线改造、筹措碳源费用、调整工艺参数等原因尚未明确完成整改时限。
对黄色预警企业,督促辖区环保部门定期巡查检查,防止企业总氮排放出现波动和反复。对橙色预警企业,及时督办辖区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责令超标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任务,逾期不达标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红色预警企业,一方面将约谈企业负责人和研究采取罚款、征收排污费等处罚措施,另一方面若发现相关区市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监察支队也将及时开展专案稽查或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