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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 为什么要第三方认证?

   2016-03-01 环境经济2090
核心提示:近百年来,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全球气候变暖,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温室气体,降低碳排放已成

近百年来,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全球气候变暖,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温室气体,降低碳排放已成为世界各国遏制全球变暖的共识。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国际上建立起许多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制度。碳排放权交易是当前最有效的减排手段之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是当前全球潜力最大的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这不仅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工作。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是我国对进一步推进、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方向性指示。2014年,继湖北、重庆碳交易试点启动运行后,全国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部上线交易,其中五个试点顺利完成首次履约。同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将是全国碳市场准备的关键年,2016~2019年是全国碳市场的第一阶段,2019年以后是第二阶段,将启动碳市场的“高速运转模式”。

这一系列举措,无不说明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下,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积极性与迫切性。在这一推进过程中,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形势.第三方认证如何保障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

第三方认证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形势的基础保障。

长期以来,国际气候谈判斗争激烈,为限制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发达国家意图设定“温升”、“浓度”、“峰值”等中长期目标,并试图逐步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基于“上限一交易”的全球排放交易体系,还主导二氧化碳商品化及其定价的过程和规则制定。发达国家将碳排放权纳入国际碳交易市场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也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车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因此也就无法获取国际碳交易市场的高额利益,将来甚至有可能对我国的能源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我国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已经悄然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家。根据有关组织公布的2013年全球碳排放量数据,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达到7.2吨,首次超越欧盟。2014年APEC会议期间,中美在北京发布《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作出承诺,计划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减排形势和与日俱增的减排压力,为了更好地与国际碳交易市场衔接,提升我国的碳竞争实力,履行我国的碳减排承诺,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当中,第三方认证的基础保障意义尤为突显。

开展碳排放第三方认证核查,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建立公平、透明、互信的基础。从国际层面来看,碳减排的“透明度”问题已成为气候谈判的核心问题。根据“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下的减排行动,以及发达国家的减排行动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按照“MRV”,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进行认证。在国际间减排的监测、报告与核查过程中,由于涉及国家主权问题,需要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一定的规则下,对有关各方的减排行为进行认证核查。

第三方机构的认证核查是国际间报告和核查机制中的重要环节,可以提供“责任框架”以及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的认证结果,是有关各方建立互信的基础,也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国际碳交易市场顺利接轨,并在竞争中维护国家利益,获得国际政府和让会认可的保障。

第三方认证机构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和实施的重要组成。

为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2011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十二五”规划要求,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行办法》,对第三方认证核查机构进行备案管理:2013年6月18日,深圳市正式自动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随后,其他六个试点地区相继开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版图逐步扩大:2015年,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雏形基本形成,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交易。

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和实施的这一过程中,参与主体是构成碳市场的重要组成元素;其中,最富特色的参与主体便是第三方认证机构。在碳市场中,无论是对于排放权市场中企业的实际排放,还是基于项目的碳市场中减排指标的产生,都必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进行是否合规的审查认证,一方面认定其是否具备市场资格,另一方面认定其发生的数量。

由于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创建市场”的减排政策性工具,与其他交易不同,碳排放权“资产”产生的前提是人为对碳排放总量进行设定和对排放实体的有效监测。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必须通过一定的认证制度,对排放实体的实际排放量进行有效的监测与核查,方可确保其排放数据的可信度。在这个过程中,第三方认证机构显得至关重要,可以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此外,对于我国而言,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中,面对众多的排放主体,政府部门逐一对其碳排放情况进行核查的成本很高,且难以实现。在企业到政府之间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过程中,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广泛参与,可以降低政府对减排行动的监管成本,提高政府对碳排放监管工作的效率,也可以彰显政府对碳排放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因此,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存在十分必要。

配合政府、辅助企业.第三方认证机构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作用有多大?

第三方认证机构,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身份,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第三方认证是政府与企业之间有力的融合点,同时也是推动、促进和维护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运转的中坚力量,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工作当中。

配合地方政府。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体系的建立

对排放源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监测、报告以及对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是保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得到实施并取得预期环境效果的关键步骤:同时,真实准确的排放数据保证了交易体系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我国在北京等7个试点开展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基于总量的配额型交易,即:碳交易主管部门为排放主体分配履约期内各年度的排放指标,企业根据履约期内的实际排放量,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进行碳排放配额的买卖交易。那么,如何给试点企业合理分配碳排放配额,如何确定试点企业需要在交易市场上购买或出售碳排放配额的数量,则依赖于监测、报告和核查制度体系的建立。

为了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适合各试点地区运行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拥有丰富核查经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在各地区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下,会同相关科研单位,由技术专家组成了核心团队,开展了分行业的排放量测量与报告的方法研究,制定了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完成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及工作文件的编制工作。

1.编制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由于每家企业都有不同的碳排放源,哪些排放源需纳入监测与核算的范围,如何来核算其碳排放量,需要统一的标准或指南来确定。基于我国国情和地区羊异,各试点地区的企业核算和报告指南也不尽相同。

尽管对于这一指导性文件的设计略有不同,但基本上都综合考虑了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要求。在核算和报告指南中,涉及了不同行业领域的核算边界范围、碳排放源和排放设施、活动水平数据以及排放因子、核算方法、不确定性分析、数据监测和报告机制等主要内容。

这些基本内容的设置,可以帮助企业更加清晰、全面地对自身碳排放情况进行梳理,同时,也便于其向政府提供真实、准确的排放数据。

2.制定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核查指南

通常来说,各试点地区企业碳排放情况的核查工作,由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来承担。那么,如何规范和统一不同核查机构的工作流程及要求,就需要制定一个相对一致的执行标准,也就是针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的指导规范。

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以往积累的工作经验,参考借鉴相关的国际标准,第三方认证机构协助各地区主管机关,制定了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或核查指南。明确提出了核查机构在对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几项基本要求: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保守秘密、尽职专业等专业素养和道德行为方面的约束性原则。同时,对核查员的能力也作出了详细要求。并且,明确了核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接受委托(签订协议)、核查准备(策划)、核查实施(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核查报告编制、内审及最终提交等步骤。而且还为核查工作设计、制定了一系列统一的工作文件格式,如:核查计划格式、核查报告格式、核查企业基本信息表、抽样计划表、核查发现记录表等格式以及核查资料附件清单等内容,规范和方便了核查工作的开展。

3.对试点企业历史排放数据/履约年度排放数据进行核查

各试点地区政府,普遍要求对企业报送的历史排放数据和履约年度数据进行严格的第三方核查。

为了能够较为科学、台理地为试点企业核算、分配排放配额,首先,需要对企业过去几年的历史性排放数据进行摸底调查,在基本掌握了企业的历史排放数据的基础上,便可为接下来各地方主管部门分配企业排放配额提供可参考的基本数据。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在各试点地区企业的摸底调查中,承担了整理与核实试点企业历史碳排放状况报告数据资料的工作:并按照行业MRV的要求完成了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最终形成了碳排放历史核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当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运行之后,第三方核查机构又承担了每个履约年度企业的碳排放核查工作,主要针对企业提交的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进行证据收集、现场核实与验证,将经过核证的碳排放数据报告给当地碳排放交易主管部门,从而为履约时企业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提供了数据支撑,也为企业购买或出售碳排放配额提供了数据依据。

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核查,有效地解决了政府和企业在碳排放交易领域中容易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了在配额发放上产生偏著。

辅导试点企业进行碳排放数据整理填报。对碳排放核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制度体系建立过程中,第三方认证机构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还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了相应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1.对试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整理填报进行辅导培训

对于试点企业而言,在历史性排放数据摸底调查过程中,由于试点企业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且均为首次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缺乏对碳排放相关矢u识的了解。同时,对于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标准、方法也都不熟悉,因而需要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辅导和培训。这种嵌套在摸底调查中的辅导式调查,足第三方核查机构指导、帮助企业对过去几年碳排放数据进行梳理、核算,并使其可以准确提交上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

在现场正式核查前,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会组织由其昕负责的受核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相关负责人,召开试点企业见面会。会上对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的意义、背景、现场工作流程及需要企业配合的工作内容进行介绍,并向企业重点讲解需要提交的核查资料具体编制方法以及电子报送系统的填报方法,详细解答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为全面顺利地开展试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对碳排放核查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培训

除了对试点企业开展辅导、培训之外,部分资深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还承担起了协助地方政府,对核查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培训的任务。

由于第三方认证核查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于核查人员昕具备的素质也有着较高要求.面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提供高素质的核查人才这一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大批量的核查任务,许多家第三方机构都参与到了对试点企业的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当中,但足在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方面各自有昕差异。其中,部分资深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托其雄厚的专业技术积累,协助地方政府,编制了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规范等指导性文件。结合这些文件,对参与核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专业指导和技术培训.使其对核工作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经历的基本流程、采用的核算方法和提供的报告内容有了清晰的了解和掌握.为高质量地完成核查工作提供了保证。

第三方认证机构.自身如何适应未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提高和完善自身能力。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活动中,对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工作具有限强的专业要求,对于具备这一方面专业技能的人才和拥有丰富经验的核查队伍更足十分渴求。因此,第三方认证机构需要更多地参与到各试点地区、不同行业的核查工作当中,通过实践锻炼来积累经验:并从中挑选典型案例来分析、总结工作方法,以获取最优的运作模式来参与市场的核查活动。经由多种渠道和手段,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以满足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日益发展的需求。

拓展相关服务领域。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标的,除了各地配额的碳排放量以外,还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前者足各地政府强制分配的允许地方排放的限额量,后者足由各企业自愿贡献的,可在全国市场范围内交易流通的减排量。

在我国多个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中,均提出了试点企业可以使用由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CER)来抵消其碳排放量这一抵消机制。在自愿碳减排项目的开发过程中,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定与核证是必经环节,只有通过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定.项目才能予以登记注册:只有通过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核证,才能签发项目减排量,使其进入碳交易市场。

因而,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渐运转起来之后,第三方认证机构除了承担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以外,还可以参与到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证工作当中,拓展相关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审定与核证作用。

辅助管理政策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12月10日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核查机构进行管理。这说明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未来发展中,加强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统一管理,规范其工作要求,监督、管控其核查工作质量,制定并完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相关管理政策尤为重要。

除了各试点地区已有的政策基础之外,国家层面也在积极研究完善碳排放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相关管理要求,以期提高碳交易核查机构的总体工作水平。这一系列管理政策的研究和相关制度的制定,缺少不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辅助和支持。部分资深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拥有国际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指定经营实体(DOE)资质,经过了CDM执行理事会(EB)对其进行的层层筛选并最终获得认可,因而对于一个合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昕应具备的条件和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及流程十分熟悉,能够提供可借鉴的国际经验和规范,为我国有关部门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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