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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将建立污染地块清单

   2016-03-01 信息时报2780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广东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看到,广东未来5年内拟将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分级管理

昨日,记者从广东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看到,广东未来5年内拟将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分级管理,其中对于建设用地,将根据清洁污染情况分为优良差三个级别。据悉,到2018年底前,广州、深圳要建立污染地块清单。而在空气方面,到2020年,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92%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

土壤:2018年底前完土壤环境分级分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将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在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受污染质量等级划分,实施分级管理,主要分三个等级:清洁为“绿色”,中轻度污染为“黄色”,重度污染为“红色”。在建设用地方面,则分三类:达到住宅标准的一类“优地”地块、二类达到工业用地标准的“良地”地块,其他为三类“差地”地块,“差地”原则上不用于住宅类用地。此外,广东将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强制调查评估,建立各类型地块清单,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安全率达90%以上。到2018年底前,广州、深圳要建立污染地块清单。

空气:到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达92%以上

据悉,到2020年,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92%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力争深圳、惠州、珠海三市的PM2.5达到或接近30微克/立方米,其他城市基本达标。

此外,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控制在8545万吨以内。针对臭氧污染,将要求“臭氧元凶”——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高排企业要建立VOCS在线监测系统,并研究制定VOCS排污收费办法及细则。

水体:2020年广深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据悉,广东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如果不能按期淘汰的要依法予以强制关停,并防止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此外,到2020年,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珠江广州河段水质达到IV类,风水期达到III类。2017年底前广州、深圳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低于10%。

重金属:2017年前城市重金属污染企业将关迁

“十三五”期间,广东将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对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非重点区内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实施“等量置换”、“减量置换”。2017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有色金属冶炼、铅酸电池等涉重金属企业的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拟在2016年底前建立重金属产排污强度综合评价体系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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