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一上班,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就收到了上海金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交的VOCs排污收费表格。“2015年10—12月份,共排放VOCs1891.9公斤,按照一公斤10元的价格,需要交18919元的排污费。”负责排污收费的环保局监察支队副队长杨彪向记者介绍,首批排污收费试点行业是石油化工、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船舶工业四个,目前这些行业的企业正在上报排污数量,下个月开始收取。7月份将新增工业涂装、汽车制造行业以及石化化工领域中8种细分行业。
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关键前体物。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至今已实施三十余年,在VOCs排污收费之前,SO2、氮氧化物等44种污染气体已经从2003年开始陆续实施排放收费。而近年来,VOCs作为一种新型大气污染物,随着PM2.5一起进入公众视野,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的范围当中。
排污收费的对象是企业,那么在原有的基础上开征VOCs排污费用,无疑将进一步增加企业的成本,对此,杨彪称,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环保费用是企业在抓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承担的法定成本。而且利用这种强有力的经济杠杆,让企业经历“阵痛”,从而减少废气排放,也是收费的初衷。如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去年一季度排污费近7万,年中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措施,三季度的排污费成功“缩水”至2万多元。
排污要收费,排污程度的不同,经历的“痛感”级别也有差异。杨彪介绍,这次的VOCs将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对按要求完成治理改造的、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本市排放限制的50%,且当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罚的,按收费标准减半征收;对未采取源头防控措施或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的,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存在VOCs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按收费标准加倍征收。
据悉,这次VOCs排污收费将采取分阶段提升收费标准的措施——自2015年10月1日起,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从今年7月1日起,收费标准提高到15元/千克;2017年1月1日起,将按20元/千克的标准实施收取,“这样可以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尽快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减少排污成本。”
除了排污收费,环保税的出台也是广受关注,这种将环境治理措施进一步“经济化”、规范化的“费改税”进程,近年来一直被寄予厚望,杨彪告诉记者,目前环保税的出台已露“峥嵘”,税法已经通过草案,环境保护税开征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