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厦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申请示范补助

   2016-03-03 厦门日报2500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由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及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制定的《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由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及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制定的《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从申报条件、申请流程、补助方案等方面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提供“操作手册”。

节能是一项全民工程。《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办法》也将作为推进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规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建筑能申请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呢?又将如何获得40元/平方米的补助资金?本报今日请市建设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为您权威解析。

申请示范项目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报一年内完成改造,最终实现建筑节能率不小于20%

并不是所有公共建筑都具备申请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资格。

首先,示范项目应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住宅、工业建筑外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改造内容也有讲究,若想申请为示范项目,就应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最重要的是,改造后要实现建筑节能率不小于20%。

此外,《办法》还规定,示范项目自申报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就要完成改造。签订示范项目合同之后,要在建筑物内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监测系统,并将能耗数据传输至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在改造全程接受监测。同时,应提供节能改造前不少于一年连续的能源消费账单、用电设备明细及技术参数,以进行最终改造效果的评测。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