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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发声】危化品要严管 环保节能是方向

   2016-03-04 中国化工报 3310
核心提示: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对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发展都提出了哪些议案、提案、建议和看法?都关注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哪些问题?对行业的发展走势又有怎

今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对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发展都提出了哪些议案、提案、建议和看法?都关注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哪些问题?对行业的发展走势又有怎样的判断?

规范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褚现英

现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章从源头上确实能杜绝小车大罐、超载等情况的发生,但在实际中又暴露出两方面问题:一是降低荷载重量的同时却增加了运输频次,既浪费资源又提高了安全事故几率,企业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二是企业选择车型时,需考虑体积、吨位、品牌、配置、燃油公告、介质等,再加上公告限制,很难选择到合适车辆,无法保证正常运输。

据此建议:一是运输所有品类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都要严格按照荷载能力进行装载,车辆的荷载能力是多少吨就允许拉多少吨的货物,避免出现“大马拉小车”现象,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相关部门可对车辆出厂公告按类别划分,不按介质来定,或者把车头与挂车的营运性质区别划分。

二是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制定比较灵活的方案,从供给端进行调整,生产符合客户需求的合规车辆。让每一类危险化学品都能用相应的专用车辆来运输,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安全。

加强对长江流域危化品生产和运输监管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

长江是我国横贯东中西部地区的黄金水道,又是中国重要的石化工业走廊,沿线化工产量约占全国的46%,长江干线港口危化品年吞吐量已超过2亿吨,生产和运输的危化品种类超过250种,包括丙烷、丁二烯等易燃气体类,原油、汽油、甲苯等易燃液体类,苯胺、苯酚、四氯乙烯等毒性物质类,硫酸、液碱、甲醛等腐蚀类。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大量化工园区沿长江集中布局,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以年均近10%的幅度快速增长。据不完全统计,仅长江流域水上年成品油运量至少达1000万吨。这便给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装卸、运输、污染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

目前,沿长江11省市的石化、化工产业布局仍不尽合理,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还有待提高。长江水系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待挖潜。沿江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城乡规划亟待完善。

为此,建议:一是要建设长江危化品运输体系;二是合理控制上游地区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三是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和运输的监管力度。建立由长江海事局牵头,地方政府主导,协调工商、公安、港务、船检、安检、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危化品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危化品全过程监管和安全风险防范。四是要进一步提高长江危化品运输准入门槛,鼓励中小型危化品运输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五是研究沿长江干流北岸建设铁路货运专线,配合沪渝高速公路和管道运输网络,实现长江经济带物流“宜水则水、宜铁则铁、宜公则公”,保障长江干流生态质量。六是要进一步完备长江沿线取水口水源保护区防控措施。

争取环境税尽快落地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

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干预方法已经明显不足以解决现阶段生态环境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出台更合理、更全面的政策,采用包括财税政策等经济杠杆调节的手段。所以,进行环境税和“税制绿化”为代表的绿色财税制度改革就成为必然选择。

而目前我国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种,现行的环保排污收费政策征收标准偏低,范围过窄,整体环境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相关税收优惠也缺少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现在是开征环境税的重要时机,应抓住机会争取尽快推行。

近期和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煤价油价的下行,使通胀压力缓解,此时开征环境税,企业更容易消化。因环境成本上升带来的企业运行成本上升,对宏观层面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也较小。同时,因为环境问题凸显,民众对出台更多保护环境措施的呼声很高,配之以公共宣传,还可以更加突出环境税作为有效的减排政策工具的角色作用。

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环境税的开征,可以引发相关的行政、司法、社会管理体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将其与部门利益脱钩。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不仅会使保护环境的税收调节更加合理、透明和有效,也会对其他领域的相关改革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以开征环境税为切入点,还可促进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事权财权关系。”贾康建议,未来环境税收入归属和使用上应当更多向地方政府倾斜,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加快建设中西部新能源基地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作为全球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占据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地位,如不尽早实现能源消费方式和结构调整,只会面临更大能源需求压力,更严重的生态环境损害。

光伏新能源所有的发电生产设备,从沙子、硅片等等,到最后的成品,所耗费的所有能源,在3-6个月内就能全部回收回。这样的设备可以连续工作25年,而即便到了25年之后,设备产能还可达到初始运转效率的80%以上。而如果使用光伏发电,我国每亩国土面积,每年能产生3万千瓦时-10万千瓦时的电,相当于每亩土地每年流出3吨-10吨石油。在中国西部有足够的地方,那些环境脆弱不适合发展密集经济的地方,就是可以建立光伏发电基地的地方。

无论是从我国能源安全供应、环境安全保障、地区经济发展,还是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出发,我国发展和人类进步都应全力拥抱能源革命,加快推进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中西部新能源基地。为确保国内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亟待国家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地力度,制定和明确配套政策,给予行业健康发展以引导和支持。

国内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现实困难,主要包括光伏发电补贴发放不到位;与产业相关的行政审批流程繁复。建议简化补贴资金征收和拨付程序;建立行政审批统一联动机制;加大土地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将“节能”作为“第一能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小康

节能同时包含“少用能”和“用好能”两重含义,前者是指能源节约,后者是指提高单位能源的经济产出。它具有“最快捷、最便宜、最干净”三大特性。

数据显示,“十一五”以来,我国历年节能量与新增能源消费量的比值由2006年的0.33增至2013年的1.05,累计节能量与新增能源消费量基本相当,远高于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这说明节能工作对控制我国能源消费快速增长居功至伟。随着资源、环境约束的日益加剧,我们应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的理念,将节能作为我国能源消费革命的主阵地。

目前国内对“节能”的重要性尚认识不足,一些基础工作尚待完善。国内仍有很多企业节能意识薄弱,主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不强。很多企业往往只注重生产和销售,忽略了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等制度建设;政府监管也难以到位。一些城市尚未全面建立科学统一的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执法主体、监察队伍难以落实,法规政策的实施没有监督保障。

一方面,要加强建立政府对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的统筹管理,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企业的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完善能源和碳排放的统计制度。如可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摸清城市和企业的能源和碳排放家底,准确定位高耗能行业、高排放、重污染企业,形成城市“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此外,国家应继续大力推进节能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行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形成“总量控制”下的节能减排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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