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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请多给新环保法一点时间

   2016-03-06 正义网2120
核心提示:面对环境保护应急多、缺常态;关注多、缺进展;制度多、缺保障;成效多、缺口碑的指责,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面对环境保护“应急多、缺常态;关注多、缺进展;制度多、缺保障;成效多、缺口碑”的指责,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做客正义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6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时表示,这既与生态环境污染破坏容易、治理恢复困难的客观规律有关,也与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下称“新环保法”)实施之初许多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有关。

“偿还多年的环保欠账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持之以恒的定力。而建立健全机制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大家多给新环保法一点时间。”吕忠梅说。

2015年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初露锋芒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开始实施,我们欢呼这部‘长出了牙齿’的法律会带来蓝天白云。2015年还剩下46天时,我打开电脑,屏幕上跳出的是‘今天十面霾伏’,抬头望去,窗外一片模糊。”这是前不久吕忠梅在媒体上发表的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

提到这篇文章,吕忠梅说:“这样写并非是对新环保法的不认可,只是想探讨下如何理性看待法律的实施效果,在以2016年为起点的未来,新环保法将何去何从。”

吕忠梅告诉记者,2015年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环保事件,就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因为在这一年,新环保法已经初露锋芒。尽管环境状况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但在严格的执法环境下,大家最关心的大气问题、水问题、土壤问题都在不断得到改善。“从2015年的流行语之一‘部长喊你谈话’,大家就能有所体会。”

的确,在过去的一年里,环境保护部频频约谈地方政府“主管”,平均每21天约谈一个城市,从地级市“一把手”到省级政府,督察对象不断扩大范围,并且党政同责真正落地。2015年9 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对河南省平舆县委书记王兆军、县长张怀德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对平舆县副县长杨荔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平舆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胡超峰、平舆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霍林分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这是被追究环境责任的首个案例。

“让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这在以前是很难想象的。”吕忠梅对记者说,为了保证新环保法实施,2015年环保立法十分活跃,制定发布配套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5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中办、国办制定了《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党政同责”。

吕忠梅说:“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把新环保法的‘笼子’编织得更细,使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能够真正落实。”

对新环保法要多一点耐心

任何一个政策或者法律,从出台到落实,再到最后实现它所追求的目标,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环境治理更是如此。

吕忠梅说:“30多年的污染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全部改变,污染容易治理难。不要指望今天出台一项规定或一部法律,明天空气就会变好、水就会变清,这是不现实的。但不能因为在短时间内没有看到结果就放弃,要有信心、有耐心。一项法律要‘落地生根’,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必须一步一步地去落实到位。”

吕忠梅还提出,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的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这些存在的薄弱环节,正是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三五”规划也在“绿色发展”的理念下对环境保护进行全面布局。“因此,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建设生态文明的任务还非常艰巨,需要各方面付出巨大努力。”吕忠梅说。

全社会参与共筑青山绿水

在吕忠梅看来,环境保护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企业及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参与。

对于企业,吕忠梅说:“企业应该做有‘良心’的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要依法承担防治污染的责任。”

现在有些企业对于环保的态度比较矛盾,虽然知道此事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又怕防治污染会增加企业成本,导致企业不堪重负。针对这一情况,吕忠梅认为,其实已有很多实例证明,环保是推动一个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的动力,它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如果企业主动适应环境保护的需求,可以从中寻找到很多商机。

对于公民来说,吕忠梅认为环保理念很重要。她说:“做环保不是天天喊口号,不是去买多少环保产品,关键是如何做到减排。我们过去觉得勤俭节约是朴素的风尚和美德,其实勤俭节约还是一个环保理念。如果我们每人少用一张纸,每人少开一天车,空调温度调高一度……这都是在节约,节约就意味着消耗减少。所以,从公民个人角度来讲,我们要做环保的自觉践行者。在环保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污染者,我们每一个人又都是污染的受害者。为了自己少受害,也应该少污染,应形成一个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并自觉践行。”

吕忠梅表示,在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开了一个好头,相信2016年的执法力度会继续保持这种势头。她希望今后环境司法运行得越来越顺畅,让更多纠纷得到很好的解决,更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早日共筑青山绿水,共享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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