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甘肃省委会主委张世珍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带来了一份《关于启动实施渭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提案》。他建议,生态补偿机制应以国家投入为主体,通过横向补偿和其他形式补偿,使补偿机制保护方和受益方的利益关系能够理顺。
张世珍在提案中指出,渭河是黄河第一大支流,但由于地理位置因素,境内生态脆弱、灾害频发,因此它成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经过多年来的综合治理,渭河水土保持工作已初见成效,然而目前开展的补偿还存在着量小力微、缺乏有效机制保障等问题,无法满足流域生态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的需要。
张世珍建议,应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各省互相协调配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首先要在对渭河全流域用水效益和上游地区生态保护损失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由中央财政设立渭河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用于上游地区生态保护和全流域产业结构调整、流域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其次,探索建立跨省际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甘、陕两省协商,政府财政设立共担共享生态补偿资金,通过流域各行政区签订权责协议,明确上下游水质水量要求和补偿、赔付标准。第三,合理确定生态资源使用权和污染排放权,征收排污费,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生态建设配额交易等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对上游保护生态环境所丧失的发展机会成本和环境保护设施、水利设施项目等延伸投入进行补偿。第四,应制定出台《生态补偿实施条例》,开展《生态补偿法》研究,合理评估渭河流域生态价值,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