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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保护:建议实施生态补偿 加大投入力度

   2016-03-15 |2760
核心提示:对于流域水环境的保护,除了思想认识和行动的统一,治理和改善流域水环境的资金投入是政协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话题之一。全国两会期间,委员们纷

对于流域水环境的保护,除了思想认识和行动的统一,治理和改善流域水环境的资金投入是政协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话题之一。

全国“两会”期间,委员们纷纷就建立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问题建言献策。

■借鉴新安江试点经验 保障三峡水环境安全

三峡水库水环境质量与长江、嘉陵江、乌江3条主要入库河流污染负荷息息相关。三峡水库80%~85%入库氮、磷污染负荷来自流域上游,对库区水质构成威胁。

对于三峡水环境的保护,农工党中央提出应借鉴新安江的水质补偿试点经验。设立三峡水库水质补偿专项资金,全面落实三峡水库水污染防治中的国家事权,也要落实中、下游省(市)生态补偿责任,以及上游省(市)自身治污责任。

农工党中央建议,要科学制定三峡水库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氮、磷污染防治,控制污染负荷增长。同时,建立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省(市)出境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增加出境断面氮、磷水质考核指标。按照考核结果下达水质补偿资金,推进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省(市)发展模式创新,促使水环境保护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只有从法律、制度和经济3个层面完善水污染防治思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才能防止三峡水库水质的下降,保障长江中下游沿江人民群众的健康,形成长江流域水环境安全格局。”农工党中央的提案中写道。

■保护好三大江河源头 设生态补偿支付专户

除了长江流域,委员们在流域水环境保护方面重视的另一个区域是湘江、珠江和赣江三大江河源头。

作为长江经济带和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屏障和华南、中南地区重要的森林、湿地基因库,三大江河源头保护与发展面临着自然灾害多发、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局部区域水质呈恶化趋势、水土流失不断加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凸显等问题。

为保护好宝贵的生态资源,三大江河源头流域内各级政府与群众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当前还面临着如何解决巨大的环保投入、促进区域发展、保护居民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公平公正的生态补偿机制,以维护流域生态安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表示。

为此,在三大江河源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方面,潘碧灵建议将三大江河源头流域生态补偿列入国家“十三五”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要项目。

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议中央加大对三大江河源头流域内各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并设立国家三大江河源头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专户。

此外,潘碧灵还建议,加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支持,并在三大江河源头开展生态资源产权改革试点。将源头各县市列为全国自然资源产权改革试点区域,同时探索建立三大江河源头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和区域协调机制。

■建立湿地补偿机制 保洞庭湖水质安全

长江荆江段以南、湖南省北部,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的所在地,它是我国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

洞庭湖区作为重要的生态平衡功能区,是与长江保持水体交换为数不多的天然湖泊之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水系结构,形成了极其复杂和有代表意义的江河湖泊复合型湿地生态系统,在调节气候、调蓄洪水、降解污染物、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洞庭湖水域又是我国乃至世界一块重要的候鸟越冬地和迁徙鸟类停歇地,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位置。

“目前在湿地生态恢复与保护上,洞庭湖面临着过度开垦、水环境恶化、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以及投入不足等问题。”潘碧灵表示,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系列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更加凸显出来,洞庭湖生态系统恶化趋势日趋严重。

面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国家在湿地生态补偿方面也在尝试。2014年以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先后在岳阳、常德开展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但潘碧灵认为,目前还尚未建立相关的实施措施与长效机制。

与流域补偿机制一样,潘碧灵建议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制定有明确补偿主体和对损害评估体系以及补偿金预算的实施细则。对补偿主体、损失范围的核实、损失的评估、补偿标准、补偿对象、请求补偿的程序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并将补偿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方面,潘碧灵表示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规划、统一落实。补偿机制要服务于生态保护,并优先考虑民生,以便有利于激励当地百姓更加自觉地保护生态。

同时,潘碧灵表示,补偿机制是国家行为,要以中央为主、地方配套为辅。补偿机制要立足于“先易后难、先少后多、先核心区后周边区、先民生项目后建设项目”的原则,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此外,大力推动湖区产业转型,形成严肃的问责考核机制。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就要明确生态补偿的重点。潘碧灵认为,在退耕还湿、因湿地保护而限制地方经济发展的区域,以及因保护生态系统而调整的产业、因人鸟夺食而产生的生产性损失等方面,应该是补偿资金使用的重点范围。

那么该如何确定重点补偿资金的范围呢?潘碧灵建议建立统一的补偿评估机构。组织有农业、生态环保、审计、财政、鸟类研究、物价等多方面的专家成立评估机构,或委托有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及时进行科学评估,确保补偿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潘碧灵还建议建立湿地补偿基金,由市场和政府分别对湿地直接效益和生态服务功能产生的效益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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