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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陈进行委员:规范大用户直购电是新电改突破口

   2016-03-16 中国能源报 2870
核心提示:自2013年5月国家要求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大用户直购电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

自2013年5月国家要求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大用户直购电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大用户直购电已成为各方共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陈进行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应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的规范有序运作,促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满足电力用户需求,推动我国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开始于2002年,然而由于地方政府、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用电企业在有序推进直购电工作中没有形成合力,直购电在一些地区成了“优惠电”的代名词,因此一度被国家有关部门叫停。2013年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要求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大用户直购电此后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展开来。据统计,到2015年底,全国31个省区已有24个省区相继开展了直购电交易;2015年全国直购电总量约3000亿千瓦时,比2014年的1540亿千瓦时增长近1倍,其中有11个省区规模超过100亿千瓦时。

针对目前大用户直购电发展存在的问题,陈进行坦言,虽然近些年地方政府大力推动直购电,但行政干预色彩浓厚,这与“直接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决定交易事项”的要求有所背离。此外,陈进行还认为,大用户直购电使得一些高耗能行业享受比现在更低的电价水平,不利于节能减排,“如果地方政府还一味地对这些行业给予电价支持,那么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难以落实”。

为此,陈进行建议应尽快出台直购电市场交易规则,国家能源监管机构应按照市场原则,尽快研究出台直购电市场交易规则,保证市场主体在市场规则范围内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实现交易。交易规则应涉及交易方式、交易合同、纠纷处理、市场监管等内容。此外,陈进行还建议要规范电价秩序,搭建公平的电价市场化平台。有关部门应加大电价检查力度,规范电价秩序,制止各地随意自行出台优惠电价。对开展直购电的地区,特别是直购电规模较大的地区,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尽快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搭建一个公平的电价市场化平台。

针对大用户直购电发展可能引起的过度干预和过度竞争问题,陈进行建议应建立市场规则评审和监督机制,防止地方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同时对市场过度竞争要设定条件,必要时进行行政干预,避免发电企业之间恶性降价竞争,促进电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大用户直购电:指发电企业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给终端购电大用户,并另外为电网企业所承担的输配服务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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