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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附全文)征求意见

   2016-03-16 中国节能网2950
核心提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的通知成都、自贡、德阳、内江、乐山、宜宾、达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的通知

成都、自贡、德阳、内江、乐山、宜宾、达州、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促进四川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按照工信部、住建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今年1月征求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信委以及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我委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经研究,决定召开《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修改稿)征求意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讨论《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修改稿)

二、会议时间:2016年3月17日14:30-18:00

三、会议地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楼1楼会议室

联系人:贾小蓉

联系电话:028-86266209

电子邮箱: jyj208@163.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修改稿)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是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加快发展我省绿色建材产业,切实推进绿色建材的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和我省建材工业与建筑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中国制造 2025四川行动计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建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城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培育绿色建材产业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把我省建材产业发展转变成为品种和规模合理、装备和技术先进、生产清洁环保的绿色产业,为绿色建筑的发展及生态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材料保障和支撑,提高我省建材工业的质量和效益,使绿色建材产业成为四川建材工业新的增长点。

(一)产业发展目标。

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生态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绿色建材在建材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2018年提高到20%以上,2020年提高到35%以上。

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建材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发展推广机制和生产使用监管体系。国家新型工业化(绿色建材)示范基地在基地建设、产业选择、园区互动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全面建成国家绿色建材工程技术中心,建成2-3个省级新型工业化(绿色建材)基地。

(二)节能减排目标。

与2015年相比,2018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8%;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万元工业增加值CO2排放量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8%,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三)应用目标。

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2018年,绿色建材标识评价的实施涵盖我省70%以上的建材产品品种,在各类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2020年,绿色建材标识评价的实施涵盖我省80%以上建材产品品种,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5%,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85%,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90%。

三、发展重点

(一)建材工业绿色制造。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绿色制造水平。

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广应用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共性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的矿山安全爆破和均化开采、原料预均化技术和设施。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和烧结墙材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平板玻璃行业煤改气工程,禁止使用高硫石油焦燃料。

推广新型耐火材料。加快淘汰含铬耐火材料,全面推广无铬耐火材料,从源头消减重金属污染。开发推广结构功能一体化、长寿命及施工便利的新型耐火材料和微孔结构高效隔热材料。

2.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探索原燃材料的合理使用,拓展低品位原料的使用。支持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等。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大力支持攀西地区钒钛尾矿和固废的综合利用。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3.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智能制造。

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重点在水泥、建筑卫生陶瓷、烧结墙材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水平。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二维码、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开发推广工业机器人,在建筑陶瓷、玻璃、玻纤、烧结墙材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

(二)水泥与制品性能提升。

1.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

鼓励生产和使用高强度等级水泥和硅酸盐水泥。优先发展并规范使用水工、道路、油田、核电等工程专用水泥。

2.规范混凝土原材料产业发展。

规范混凝土原材料砂石选点、生产、运输管理,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

3.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鼓励使用C35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和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研究开发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设计和评价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延长工程寿命。大力推广预拌砂浆。

4.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

做好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试点示范,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构配件的工厂化生产,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

研究推广新型钢结构住宅和轻钢结构体系和关键技术,并引导其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

5.发展透水砖等城镇道路建设材料及集水系统,支撑海绵城市建设。

(三)节能门窗和深加工玻璃推广。

1.大力推广节能门窗。

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使用以低辐射镀膜玻璃、中(真)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材料制造的节能门窗,带动玻璃和铝型材生产线升级改造。

2.严格使用安全玻璃。

加强安全玻璃生产和使用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生产、流通、设计、使用和安装管理,消除玻璃门窗和幕墙安全隐患。

3.发展新型和深加工玻璃产品。

鼓励发展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技术及配套产品,带动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用屏显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车和高铁等用风挡玻璃基板等新产品,提高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

1.新型墙体材料革新。

重点发展环保、安全、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施工效率的新型砌块、板材和复合墙体材料与屋面材料,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研发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配套墙体材料以及保温节能一体化复合墙板。

2.发展高效节能保温材料。

大力发展烧结保温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自保温墙体材料,鼓励发展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开发推广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材料。

(五)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升级。

1.推广陶瓷薄砖和节水洁具。

推广使用大型化、薄型化的陶瓷砖,节水、轻量的便器。开发新型智能卫浴用品,促进卫生陶瓷人性化、智能化生产,更好满足个性化消费。

2.提升管材和型材品质。

大力推广应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提高使用寿命和耐久性。支持生产和推广使用大口径、耐腐蚀、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或复合材料管材、管件,支撑地下管廊建设。

3.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

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水性建筑涂料、建筑胶粘剂,推广应用耐老化、使用功能优异、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六)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

1.积极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

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在地震多发和高烈度地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住宅、棚改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在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中大量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和村镇建设。鼓励生产和使用轻型铝合金模板和彩铝板。

2.发展生物质建材。

促进木材加工和保护产业发展,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建材和装饰装修用产品。

3.因地制宜发展木(竹)结构建筑。

在旅游度假区、有条件的新农村居民点建设和农村自建住宅中推广木结构建筑,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多层木-钢、木-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在竹资源丰富地区,适度发展竹结构建筑。

(七)绿色建材下乡。

结合新农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需要,带动绿色建材深入乡村,引导农村建材市场向绿色消费升级。因地制宜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编制绿色农房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

围绕现代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和推广安全性好、性价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岩棉、玻纤及新型复合材料等产品。

(八)绿色建材先进装备制造。

积极发展绿色建材先进装备制造业,包括工业机器人、机制骨料生产、垃圾处理、除尘、通风、脱硫和水泥窑生活垃圾协同处置等装备。

(九)绿色建材生产性服务业建设。

积极支持绿色建材规划咨询、产品质量检测、能源监测、环境监测、合同能源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四、推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实施管理机构,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标准、评价等相关环节,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联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建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办公室负责提出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发展目标,制定我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鼓励发展目录,发布我省绿色建材行业企业准入条件,制定绿色建材试点示范管理办法,制定发布我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监督、指导部门和各地绿色建材推进工作,考核部门和各地目标完成情况。

(二)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

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和评价细则,加快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根据国家制定发布的产品目录,重点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方面材料和产品的绿色评价工作。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我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建立追溯机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保证评价的公平性。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

(三)制定和发布产业准入条件,强化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管理。

研究制定我省主要绿色建材产业企业准入条件,对主要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的工艺装备、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生产物耗与能耗、污染物排放发布指导性意见。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推动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烧结类墙体材料等主要建材企业的绿色转型,明确实施要求、评价标准、整改时限、验收要求、后期运行监管措施,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引导我省建材生产企业提升和完善装备设施、强化运行管理、降低物耗和能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生产和产品的绿色化。

(四)加强绿色建材创新能力建设。

以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依托,构建和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推进一批绿色建材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完善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所需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平台的建设。围绕绿色建材重点领域,着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为我省绿色建材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大绿色建材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对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激励政策。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重点开展现有建材企业升级的配套装备制造、工艺技术和运行管理技术的研究,加强工业废弃物、农业副产物再利用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培育,积极引进和消化污染物治理装备和技术,开展绿色建材的新产品开发。在品牌建设上,积极鼓励和扶持四川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企业申报四川质量奖和四川名牌产品。以产业链为纽带,组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实现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环节的互动与融合。

(五)实施示范应用推广工程。

充分发挥我省已建成的绿色建材示范园区和节能建材示范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加快实施绿色建材产业园区示范、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示范、绿色建材工程应用示范和废弃物协同处置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绿色建材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在绿色建材发展基础好的地区,依托优势企业,整合要素资源,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支持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选择典型城镇和工程项目,开展不同建筑结构体系的绿色建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试点示范以及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综合利用示范,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长期监测机制,积累再生建材应用安全性技术资料。

(六)构建绿色建材信息系统。

建立全省统一的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和发布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研究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为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提供便利。

(七)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

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投融资机制。设立绿色建材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对发展绿色建材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增大对绿色建材产业和应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鼓励发展目录等方式,引导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绿色建材产业;积极采用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拓宽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协调落实财政、税收、价格等相关政策,研究可行的奖励办法,鼓励钢结构、节能玻璃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

(八)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九)加强检查与考核。

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生产与应用的相关要求。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建立绿色建材推进的巡视、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全过程目标管理和实施情况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通报批评和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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