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废污水年排放总量已达到338.8亿吨,相当于黄河的年径流量。尽管这些年长江流域实施了比较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但依然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两会现场,全国人大代表陈振楼和张兆安不约而同地将目光对准了长江流域的保护问题。
作为一位关注了长江流域问题20年的专家,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上海市副主委、华东师范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陈振楼几乎每隔两年就要提一个和长江有关的书面意见或者议案。今年,他带来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的建议。他告诉记者,近十几年来长江流域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而流域立法和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始终处于缺位状态。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也是深有感触。他表示,长江流域的管理存在“多龙治水”——水利部门负责水量水能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水质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市政部门负责城市给排水管理等。在一些监测数据的共享方面,缺少有效协调。
张兆安建议,应尽快研究制定《长江法》,建议全国人大抓紧启动立法调研。通过法规来明确流域管理的目标、原则、体制、机制。此外,可借鉴欧洲莱茵河流域、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综合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国家层面建立长江流域的综合协调机构。
张兆安认为,《水污染防治法》中的处罚金额最高是50万,这往往离污染行为对流域水环境造成的损失相差甚远。因此,建议《长江法》中引入《环境保护法》中的“按日计罚”制度,对于连续性违法行为实行“按日计罚”,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