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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贫困户有了“阳光收入”

   2016-03-18 楚天时报2790
核心提示:光伏电站属村里所有,并网后,所发电全部上网,售电收入归集体所有。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胡桥村支部书记王佑珍介绍,鄂州启动了光伏扶贫行动,

“光伏电站属村里所有,并网后,所发电全部上网,售电收入归集体所有。”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胡桥村支部书记王佑珍介绍,鄂州启动了光伏扶贫行动,将在全市60个重点贫困村安装光伏发电站,一年能为村里带来6.5万元左右的收入。

今年2月,鄂州市出台了《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勾勒出光伏扶贫前景:2016年,实现全市所有60个重点贫困村及村内的贫困户全面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工程。

根据计划,每个贫困村将建设1座60千瓦光伏项目,单个贫困户建设1个3千瓦发电系统。光伏并网发电后,供电部门将以每千瓦时一元多(含政府补贴)的价格“回收”。如此一来,每个贫困户年均可增收3000多元,每个贫困村年增收可达6万多元。

据了解,单用户光伏系统目前的建造成本8元每瓦,建设1座60千瓦光伏项目总投资48万元,建设1个3千瓦发电系统需投入2.4万元。而这笔建设资金的来源包括:村集体经济积累资金,市、区、镇对贫困村安排的财政扶贫开发资金,上级安排到村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驻村工作队等社会力量帮扶资金,金融贷款,动员群众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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