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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陆续发行 绿色信贷供给加大

   2016-03-22 和讯债券2640
核心提示:2015年9月11日,中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思路,推广绿色信贷,鼓励各

2015年9月11日,中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思路,推广绿色信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研究银行发行绿色债券。相对于此前银行发行的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的发行更突出对于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和金融服务支持。2015年12月22日,央行发布《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就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主体的资质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给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募集资金闲置期间,发行人可以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具有良好信用等级和市场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人需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债券;鼓励发行人引入独立机构对绿色金融债券进行评估和认证。

央行针对绿色金融项目具体分类出台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对绿色项目进行了界定,将绿色项目分为六大类31个小类,分别涉及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以及生态环保和适应气候变化。央行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方面提出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第一、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通过再贷款、财政贴息、担保等机制来支持绿色信贷;第二、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推动建立绿色企业债市场,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第三、建立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第四、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

在央行出台政策以来,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青岛银行等3家银行先后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具体发行情况见表1。

表1 绿色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从募集说明书披露信息看,三家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起步时间和业务规模有较大的差异,在绿色信贷业务管理机制各有特色。

1、现有绿色信贷业务状况

从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来看,近年来,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高速发展,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截至2015年9月末,绿色金融融资余额3729.83亿元,主要投放于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等项目领域。兴业银行计划将绿色信贷更多支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污水和环境治理、固废及资源循环利用以及公共交通等领域。

浦发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起步于2008年,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截至2015年上半年末,浦发银行绿色信贷余额1512.13亿元,占对公存款的10.00%,主要投向于绿色交通运输、工业节能节水环保、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项目。从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来看,截至2015年6月末,绿色信贷业务不良贷款比率为0.43%,贷款质量良好。

青岛银行绿色信贷业务起步于2013年,根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截至2014年末,青岛银行绿色信贷项目授信用信余额为19.58亿元,主要投放于城市新能源公共汽车、资源循环利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以及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

2、绿色信贷管理机制

兴业银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凭借赤道原则作为切入点,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模式融入业务管理体系,并通过汲取赤道原则的理念与模式,推动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兴业银行总行设立环境金融部,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和赤道原则审查5个专业团队提供对节能环保领域的综合金融服务。兴业银行同时在30多个一级分行设立绿色金融业务管理部专门负责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

浦发银行长期致力打造“低碳银行”,积极拓展绿色金融服务,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并完善《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通过加强授信管理,引导资源投向低碳循环经济领域,突出绿色信贷导向。同时,浦发银行建立了总-分-支绿色信贷管理层级以支撑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在绿色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上,浦发银行对绿色信贷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在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阶段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跟进绿色信贷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

青岛银行于2013年颁布了《青岛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明确了绿色信贷战略和目标。近年来,青岛银行通过建立绿色信贷授信申请优先审批机制,完善信贷系统等方式来支持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不断增加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信贷投入,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信贷支持。同时青岛银行拟在信用风险管理系统中增加贷款客户环境风险分类、项目环境风险分类、绿色信贷产品分类等指标,支持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

3、募集资金投向及项目遴选流程和标准。

三家银行募集资金投向主要集中于节能、清洁交通、清洁能源、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以及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其中,根据兴业银行拟投放项目清单,募集资金约有31%计划投资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其余资金主要投向于固废和资源循环利用、污水和环境治理以及公共交通等项目,具体项目投向计划见表2。浦发银行募集资金计划主要投向于节能、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等领域。青岛银行计划将募集资金的50%投向清洁交通,36%投向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具体项目投向计划见表3。

表2 兴业银行拟投放项目清单

表3 青岛银行第一期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向项目清单

在项目遴选流程和标准上,三家银行严格依照《目录》的分类标准,并参考银监会颁布的《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等建立绿色项目判断流程及标准,并根据各行内部下发的政策和指引对绿色项目进行甄选。同时各家银行均已制定相应的绿色项目决策流程,严格规范贷前、贷中和贷后各个环节。与普通信贷业务相比,在绿色信贷业务决策流程上各家银行均突出了对于绿色项目的特殊审批决策流程。在贷前阶段审查阶段,由业务部门对项目进行绿色金融属性判断,加强对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全面调查,符合绿色金融认定标准的项目提交绿色金融业务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兴业银行在绿色项目实施流程中添加了环境效益测算环节,由总行环境金融部进行环境效益测算,并将测算结果进行登记。

4、第三方评估与认证及信息披露

依据《公告》指引,兴业银行委托北京中财科创绿色投资有限公司、浦发银行与青岛银行委托安永依照人行《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公告》对绿色金融债券进行了专业评估。安永对浦发银行和青岛银行绿色金融债的专业评估主要涵盖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资金使用及管理政策和程序、项目评估和筛选的标准及提名项目的合规性、信息披露及报告机制和流程等方面;北京中财科创绿色投资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的评估认证除对以上项目进行评估外,还对环境效益目标进行了评估,绿色金融债的环境效益特点显现的更为突出。

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一方面增强了银行中长期项目投放绿色信贷的能力,解决了部分期限错配的问题,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绿色金融债的发行有利的支持了企业绿色环保项目的运作,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同时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丰富了商业银行的债券品种,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绿色投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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